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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6 17:54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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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济宁市、任城区局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考勤、请假条例。

一、考勤部分

1.教职工上班实行打卡和点到制度。上、下午各签到两次,上午签到时间为上午6:00——8:00、签离时间为11:30—12:3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14:30、签离时间为17:30—19:00。

2.学校在绩效中每月设立考勤津贴。每月按照学校周一至周五实际上课天数计算考勤数,周六周日打卡算入本人实际考勤数。考勤未达到80%的按次扣费。

3.如有特殊事情须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离开的视为旷工。

4.当月公布打卡情况,公假作出勤处理。

5.每学期考勤未满80%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6.特殊考勤:

(1)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平时工作应做到“四必到”,即上课、教研、开会、活动必到。上课、教研、开会旷一次扣100元;请假一次扣6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缺勤一次扣100元。

二、请假部分: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须持市级医院病情证明、住院病历及相关诊断证明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1)3天以内的(含3天)请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交行政运行中心存档。

(2)4—6天(含6天)请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分管校长签字—交行政运行中心存档。

(3)7天—1个月内请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交行政运行中心存档。

(4)1个月以上的需持省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病情证明、住院病历、相关诊断证明及住院报销的缴费清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病假待遇:教职工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累计不超过2天(含2天),不扣考勤奖;超过3天(含3天), 该月考勤奖为50%;超过5天(含5天), 该月无考勤奖。

   (二)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因急事必须请假的,须先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1.2天以内(含2天)事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交办公室存档。

2.3—7天(含7天)事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分管校长签字(科室主管校长)—交办公室存档。

3.7天—15天(含15天)事假审批流程:持请假单—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分管校长签字(科室主管校长)——校长签字—交办公室存档。

4.15天以上的主管部门备案。事假一年内不得超过15天。

(三)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以上,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 天(含3天)婚假。婚假期间考勤积分照得。

2.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岳母或公婆),学校给予5天(不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丧假,不扣考勤。亲属若是外县户籍,学校可再给适当的路程假,超出7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的部分假期不得考勤奖。

三、纪律要求

全校教职工应自觉考勤,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职工出差、因事因病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所有请假,一律须自己安排好本职工作,必须先办理好手续(急病急事可补办),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准假离岗、电话请假、口头请假或逾期未上班者均按旷工论处。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故意拖拉不及时完成,以拖拉实际时间计旷工,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学校制度执行。如确属特殊原因来不及请假或续假者,可先电话请假,返校后一天内本人必须向主管领导申述理由,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补办请假手续(领导未签字的视为无效)。

2.无假条及工作安排表的,视为请假无效。领导不得批假。

3.一年内旷工累计达或超过15 天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四、所有考勤及请假按月公示。

五、此制度自2022年9月日起执行。

                         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