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学家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政策
一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
二补助标准
在校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