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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学家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16 15:52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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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

二补助标准

在校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