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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6 15:50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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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学籍档

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