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预防校园欺凌谈心谈话制度
为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主任与学生思想交流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切实做到关心学生、理解学生和爱护学生,特制定预防校园欺凌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 谈话负责人及对象
(1)谈话负责人:校级领导。谈话对象:师生。
(2)谈话负责人:全体班主任。谈话对象:该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特别需注重单亲、离异、留守儿童、学困生、情困生、贫困生、情绪异常、有暴力倾向、有小团伙倾向等重点学生。
二、 谈话内容及重点
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不同学生不同情况而定,班主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谈心谈话:
1、了解谈话学生的思想、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学生的优点,同时指出谈话学生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学生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必须进行谈心谈话的事项。
三、 谈话时间及注意事项
谈心谈话工作要贯穿于班级日常管理之中,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1.学生思想受到外界负面影响,情绪产生波动时;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时;
3.学生直系亲属生病或病故时;
4.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5.学生之间产生矛盾时;
6.学生学习成绩较差,考试成绩不及格时;
7.学生不能正确处理男女关系时;
8.学生有心理困惑、疾病时;
9.其他非个别谈话、谈心,问题不能解决时。
四、谈话谈心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是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帮助学生解决困惑和实际困难。
五、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心谈话可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三个半天的时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主任谈心谈话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2、如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比较棘手或难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予以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德育处、安保处、级部或学校领导反映。
3、谈心谈话情况应做好记录,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表格报安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