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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舆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16 10:33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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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妥当处置学校突发重大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能力,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依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积极应对和提升突发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卫星 校长  

副组长:李进  副校长兼新闻发言人

郑德营  副校长

耿丽丽  副校长

宋国祥  校长助理

 李明华  工会主席

成 员:王军臣 党政办主任

蔡海龙 党建办主任

孟磊    安全保卫科长

李  兵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杜绍峰   教科科研中心主任

褚海滨   体卫教学中心主任

陈  瑜   信息教学中心主任

马大千   艺术教学中心主任

姜昆鹏   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兼级部主任

杨植渠   教育教学中心副主任兼级部主任

何  勇   教师发展中心主兼级部主任

孟凡胜   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兼级部主任

2.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

王军臣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层部门负责人和级部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高静副主任为联络员。

三、主要职责

1.学校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上级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安排部署突发舆情所指事件的主体、调查、研判、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督促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全面领导、协调部署学校的应对舆情新闻宣传,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审定发布内容,统一发布口径。

2.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与涉事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等人员的协调沟通工作。要做好突发舆情资料收集、汇总,并及时汇报,为领导小组提供防范和处置的建议。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突发舆情事件时,涉事部门和级部要及时作出反应,第一时间掌握进展线索,分析判断事件状态及趋势,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办公室、领导小组口头报告。同时,向街道教委等上级部门和党委政府报告。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及时启动突发舆情应对应急机制。需在15 分钟内将事件起因、背景、初步处置措施等情况书面形式报上级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本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织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发布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涉及规模、影响和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当前进度及主要原因等。

发布形式:对外门户网站、学校公众号(民意通)、热点论坛、报纸、广播、电视、信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

(四)在具体处置过程中,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收集整理内外舆情并开展有效的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做好相关报告、说明等材料,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之后,根据相关舆论报道及事件信息情况,终止新闻宣传应急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及时应对

突发舆情应急新闻宣传要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在征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并根据事件发展变化和应急处置进程再作后续详细发布,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不准确报道。

(二)加强引导,注重时效

新闻发布要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适时、适度,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和维护稳定大局。

(三)突出重点,分类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应着重组织报道事件妥善处置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有关方面的公开内容。其它确需公开报道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再授权发布,同时报上级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