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龙城初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泗水县龙城初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快我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保障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全体教职工工作绩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
1 、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教职工请假必须先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生效,返岗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3 、各科室领导请假,不论因公因私、时间长短,均应向分管校长请示后办理请假手续。
二、假期界定
1、因个人私事离岗,并能履行请假手续者为事假。
2、因病到医院诊断治疗,且医院出示证明者,经学校核实后可视为病假。
3、法定节假日及进修学习、因公受伤、婚丧、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教师上班工作期间需外出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
三、上、下班时间的规定
1、学校实行坐班制。
坐班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8:00——11:20
下午2:30——5:30(冬季 下午2:00——5:00)
2、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全校教职员工都需准时参加。(因公缺席同出席)
四 、请假规定
每学期考勤满分为30分。每天有值班领导负责对教职工的请假、签到、签退、抽查办公进行考勤。每人每天有半天时间不统计。
1、签到:班主任教师、所有学校领导需早7:00上班,按时值日。
签到、签退不及时扣0.1分或缺签一次扣0.2分。
2、教职工因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请假半天以上,由各自分管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以上由教育局审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事假按每节0.1分扣分(学校按每天8节课—上午四节,下午四节统计)。病假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每节课扣0.05分;婚假7天、产假158天等按国家规定执行;事假、病假办好书面手续后交办公室。电话请假,托人请假等一律按旷课处理,每次扣2分。
3、三天以内事假、病假教师需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单,学校不安排代课。三天(含)以上的事、病假,由教务处安排他人代课。三天以内事、病假,请假期间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论处,每次扣5分。
4、哺乳期的教师按规定执行。
5、凡学校规定参加的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请假一次扣 0.5分,不请假一次扣 1分。各类考试监考不服从安排一次扣2分,监考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
6、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联系工作、参加各种会议等各种公务,半天以内由分管校长签公差条,半天(含)以上由校长签批。公差期间有课教师自行调课,长期公差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7、教师所有请假条、公差条,学校办公室统计、存档、保存。调课条分别交值班领导、教务处存档。办公室及时对当天的请假、公差及领导值班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五、考勤及统计:
1、学校通知的会议由校办公室负责统计。
2、学校各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监考等,由召集部门考勤,并记录上报校办公室。
3、教师上课、监考、兴趣小组辅导等由教务处考勤统计;班主任的相关活动由政教处统计;行政人员由校办公室考勤统计。
4、每月各部门统计截止至每月最后一天。
六、其它情况的规定
1、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误工时间按缺勤处理。
2、准确考勤是对积极工作、按时出勤的同志的鼓励和褒奖,也是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干部教职工的需要,行政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理,同时恳请全体同志予以理解和支持。对于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干部和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酌情处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者,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