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东城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全体教师的工作效率,现根据 “制度管理、强化考核”的原则,参照《金乡县中小学教职工若干问题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东城小学全体教职工(含临时代课教师)
三、考勤办法
⑴定时定点签到 ⑵定时定点签退 ⑶每周公布考勤情况
四、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 7:00—7:30 ,
下午:(夏令时)签到 13:30—14:40, 签退:17:20—18:20
(冬令时)签到 13:10—13:30, 签退:17:00—17:20
五、实施细则
(一)实行“四签到”制度
1.“两签到” 每天上下午上班按点签到。
2.“一签退”每天下午下班按点签退。
3.“四必到”( 升旗、会议、教研活动含监考阅卷及学校安排的其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20元,请假者扣10元,且每请一次假扣1分,每缺勤扣2分。由相关科室点名、划到,并交学校考核办公室存档。
4. 开会要求:不准带孩子;手机静音;不准抽烟;保持会场安静有序。
5.考核办公室每周将考勤结果予以公示。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到校上班,按审批权限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如急病住院、出差生病无法按时返校等)可补办请假手续。假期终了仍不能上班者,需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2.事假:根据请假的天数报相应的领导批准签字,并报校考核办公室登记存档,超过半天累计计算。
病假:请病假的教师必须出具县级医院诊断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超过两周以上的由学校报请县教体局批准,
3、教职工进修学习的请假
教职工由学校选派参加短期培训班或外出交流学习,视为出勤。
4、工伤、婚、丧、产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5、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A 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或不符合请假手续者;
B 请假逾期未归,未补办手续者;
C 无故不参加学校会议等集体活动者。
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两份,写明请假事由。
(1)前勤教职工请假
请假一天内的,请假条交当天值班领导签字批准方为有效;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并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2)行管及非教学人员请假
行管及非教学人员请假,先由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再经分管校长批准签字,并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3)学校安排公差的教职工需填写公差审批单,由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将审批单或假条交办公室,作为出勤凭证。
(4)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及时到考核办公室销假,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执行标准
1.教职工的事假,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
2.发现教师无故空堂一节,教职工旷工一天,全校通报并扣除该名教职工50元。
3.考勤赋分标准:
每周签到20次,达到16次及以上的为满勤;
每周签到次数低于16次,每次扣1分;事假每次扣0.5分。
4.签到和免签
哺乳期(孩子一岁半前)教职工上午下午工作期间各有1个小时哺乳时间。学期开始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将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