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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民生热力有限公司便民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7:10 信息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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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费业务

推荐使用微信缴费,建议用户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或选择支付宝、手机银行进行缴费也可以直接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山县民生热力有限公司收费大厅现金或银行卡缴费

二、申请报装业务

办理时间:每年9月15日

1.单户办理流程:

请提交:房屋面积证明(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方式请到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办理填写入户申请

2.新建小区办理流程:

请提交单体楼采暖系统图、平面图及建筑平面图,并达到供热企业认可的分户热计量要求。请到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办理填写入户申请

3.审核通过后签订供热入网合同, 交纳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报停、恢复用热业务

办理时间:每年10月15日

1.居民报停办理流程

请携带身份证 到 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办理填写报停单

2.商业办公报停办理流程

请携带单位报停申请证明加盖公章,注明报停位置、面积请到 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办理填写报停单

3.恢复用热办理流程

请携带用户身份证请到 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填写恢复用热申请单。

四、用户信息核实变更、过户

请携带用户房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到微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热力窗口填写变更用户信息申请单。

五、供热标准

1.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法定供热采暖期,期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供热。

2.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