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医疗 > 兖州区 > 济宁市兖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诊疗服务 > 出生证明

济宁市兖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生医学证明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17 16:37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按照《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鲁卫发[2009]10号文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属地管理,在兖州区助产机构内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分娩医院进行办理。首发办理地点:兖州区人民医院、兖州区中医院、兖州九一医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上午8:00-11:30,下午2:00-17:30;冬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兖州区妇幼计生中心目前只办理在兖州区内办理首发后丢失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上午8:00-11:30,下午2:00-17:30;冬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手续: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