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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建设路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7 20:21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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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进行妥善处置。

三、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五、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 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二、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2、保健室。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级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集团本部和防疫部门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学校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