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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课堂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4-05-17 17:40 信息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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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具体落实教学岗位安全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特拟定我校课堂安全管理责任书。本责任内容包括:教学时间的课堂到岗、对学生的课堂安全管理及职责、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报告、正常活动的安全管理、调课责任的承担等。

一、教学时间的课堂到岗

1.树立“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责任意识,安全高于一切,天天落实,常抓不懈。

2.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退堂,严禁旷课。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教师应在上课铃声结束前必须到达教室门前,在下课铃响一分钟内,应组织好学生有序下课。(特殊听铃)

二、对学生的课堂安全管理及职责

1.科任教师每节课要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向班干部问清学生到班情况,情况不明的学生,教师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周全处置,防止逃学或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2.体育教师要提前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并清点人数,要完善学生请假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要按照体育课流程规律上课,上课时不准离开活动场地,不得放任自流,发生意外情况任课教师负责。

3.功能室上课的学科要提前带学生到达,不得让学生自己去,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任课教师自己负责。

4.科任教师要配合学校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安全常识。

5.上课时间发现学生生病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联系不到家长和班主任而学生病重的,在合理安排课堂的情况下送医院医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班主任。

三、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报告

1.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必备的法律意识,处理责任事故时要冷静、周全,不可简单粗暴。要及时与班主任沟通,重要事件要及时报告给相关处室。

2.课间或其它课余时间发生学生打架及其他事,凡看见的老师都要妥善处理,视面不见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要承担相应任。

四、正常活动的安全管理

学校或班级开展正常的活动需要协调课时的,活动负责人要与任课教师落实好安全管理,不要出现空堂、散乱的情况,一旦发生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发生时间上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调课责任的承担

调课老师要落实好自己课堂的调课老师,不得出现空堂、迟到、早退的情况。如果是教务处或级部主任安排的调课,出现安全责任的,追究安排教师的责任,未经教务处或级部主任安排的,原科任教师和调课教师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教师及学校各执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