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第一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培养学生规范意识、文明习惯,提高班级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强调以下管理细则,供参照执行。
1.上课专心听讲,心无旁骛,自习课期间提倡学生“零抬头、零迎接、零送往”,杜绝在课堂、早读睡觉现象。
2.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校园,手机进教室一旦发现严重处理。
3.禁止未成年人机动电动车,电摩进校园。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应取得相应的驾照。建议所有学生使用非机动电动车,确保安全。 住校生不得使用电动车辆,特殊需要请家长到学校签订协议。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学生不染发、烫发,男女生禁止纹身。
5.女生不散发(头发过肩要扎起来),不佩戴耳环、耳钉、项链、手链等首饰。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不画眉毛、不画眼影,不涂脂抹粉。
男生不准剃光头,不留长发,要求: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擦领。
6.加强宿舍午休、晚休纪律反馈和管理,(周日午休宿舍不再考勤)女工部、值班领导、班主任、生活老师,物业管理人员每天一抽查、每天两反馈,一月一统计。对于第一次违反纪律者,思想教育为主。对于一月两次以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给予校级处分。
7.严格落实学生请假制度,及时向班主任请假。(事假有班主任签字证明,病假有医院证明),所有家长电话请假的(尤其住校生)必须在生活老师检查之前把请假条送宿舍值班室,没有请假条一律算夜不归宿处理。
8.文明用语,和同学和谐共处。严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攀比。
9.校园内非上下学时段禁止骑车,上下学时段骑车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道内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做到不逆行不并行。
10.请学生自查、家长协助、班委抽查、级部抽查、政教处抽查通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落实到位,学生不符合仪容仪表规范的,予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给予校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