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博士源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按照《泗水县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自觉执行考勤制度。
凡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分别向有关人员销假,否则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他人捎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事后要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1.日间请假:全体教职员工请假一小时以内者,向分管校长请假批准后,本人安排工作、自行调课,凭出门条离校。请假一小时以上者,向校长请假批准后,凭出门条离校。出门条存根交学校办公室存档,没有出门条擅自离校视为缺签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公假:因学校性质特殊,教师在校时间长,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公假,每学期3天,不计考勤,可拆开累计使用。公假适用于事假和病假,用完后按照事假和病假考勤执行。
3.事假: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教师需履行严格请销假程序。请假半天扣除绩效工资15元,一天30元,请假三天之内,扣除当月考勤奖。当月请假三天之上,在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天;当月请假累计超过10天,扣发本月绩效工资,聘任教师扣发本月基本工资50%。大型集会(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假)缺席一次扣除10元。
4.旷工:当天考勤连续缺签2次以上或学校抽查不在岗,没有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半天(由3人证明确实在岗以缺签处理,作伪证者经查实以旷工处理,取消当年评优树先职称评审资格),依次类推。旷工半天扣除本人绩效工资50元,依次累加。当月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5.病假:因本人健康状况确实无法正常工作,需离岗治疗者,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提供书面申请、原始病历、主诊医生病休证明、治疗缴费单据并加盖县级以上医院公章,学校核实并同意后,报县教体局批准、备案。每月病假累计2个工作日之内,不计考勤,第三天起每天扣绩效工资20元/天,10个工作日以上扣除本月绩效工资30元/天。因公负伤治疗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
6.考勤奖:全体教师实行签到、签退和外出登记制度。迟到指签到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补签,1小时外按缺签处理;确有事情外出,实行外出登记制度,未经批准或外出不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设立考勤奖,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月按时签到(退)满勤领取签到费:80元,另奖励全勤20元,共计100元。每位教师当月签到(退)缺3次以内(含3次)按满勤处理,领取签到费80元,不享受全勤奖20元。教师每缺勤一次扣2元,迟到一次扣1元。当月缺签、迟到累计超过20次以上每缺签1次扣4元,迟到一次扣2元。
故意违犯本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