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第二中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繁荣我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严肃课题的立项评审,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规范课题的结题鉴定,推动全校教育科研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 我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确定,面向全校广大教育工作者,采取公平竞争、保证重点、择优立项的原则,凡有条件进行课题研究的部门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承担各级各类研究课题。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教科室在县教体局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管理与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我校教育科学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推荐评审确定各级各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制定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规定。
3、评选和奖励我校教科研优秀成果,推广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改实验成果。
第五条 教科室是我校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教科研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的具体工作。
2、制订我校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规定。
3、组织课题的推荐评审立项工作。
4、检查视导课题的研究情况。
5、负责研究课题的成果结题鉴定、推广等具体组织工作。
6、负责我校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章 立项评审
第六条 我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由教科室负责。
第七条 各级各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根据县教体局安排,每年度组织一次课题评审立项工作。
研究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三个类别。重点课题研究周期最长3年;其它课题研究周期不低于两年。
第八条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截止日期前报教科室。迟于规定截止日期提交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第九条 凡申报课题应先由教科室审核合格并加盖公章后,附课题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统一报送嘉祥县教科研中心。
汇总表应包含序号、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参与研究人员、拟结题时间等。
第十条 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的书面推荐。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研究课题。正在进行研究而没有结题鉴定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第十一条 各类课题的研究应根据研究情况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一般为5-8人(包括课题主持人)。
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分工和知识结构。课题主持人必须实际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过程中的具体研究工作。
学校应对课题主持人申请书全面审核,明确签署有关申请人的科研能力、科研条件和政治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十二条 课题立项评审采用推荐评审制度。教科室负责对校内课题进行评审、推荐和审定。审查内容包括:
1.申请者是否具有开展所申请课题研究的资质和条件;
2.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合乎要求;
3.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4.所选课题研究的价值性与可行性。
第十三条 课题评审采取专家票决制。由各学科领域专家分别审阅课题申请书,提出评审意见,进行集体评议,终审合格后推荐送报县教科研中心申请立项。
第十四条 课题评审坚持公平竞争、保证重点、择优立项的原则,以应用研究为主。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一般性工作经验总结;
2.以往规划中已立项研究且无新的研究内容,或者继续研究预计难以取得新突破的;
3.研究内容明显超出研究者能力范围的;
4.课题研究的设计不合理,缺乏研究的可行性。
第十六条 教科室负责聘请评审专家并审定推荐。
第十七条 评审过程遵循回避制。凡评审专家是课题申请者、课题参与者的,该专家应回避,不具有表决权。
评审工作采取保密措施,实行集中评审。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课题申请内容、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由课题主持人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报教科室审核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不予鉴定验收。
1.变更课题主持人的;
2.变更课题参与研究人员的;
3.变更课题名称的;
4.变更课题成果形式的;
5.修改课题研究内容的;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的;
7.因故中止或撤消课题的。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我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由教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遵循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过程管理主要通过检查与专题指导来实施。检查包括开题检查和中期检查,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和安排。检查对象包括规划期内由学校规划办立项的所有课题。专题指导由教科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二十二条 课题主持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书面的课题实施方案并进行开题论证。重点课题必须组织开题论证会。
教科室将组织开展检查开题情况。检查的内容包括:
1.课题是否按时开题;
2.课题组成员是否对课题研究进行了论证;
3.课题组成员是否有合理的分工;
4.课题研究的各种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如发现上述方面不符合要求,须在2周内完成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将视为不良记录,影响其参加中期检查的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所承担的各类规划课题的直接管理和协调,应在人员安排、政策保障和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 中期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定期检查以课题研究的年度报告为主要形式。课题主持人应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年度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报告由教科室审核,并经学校签署意见。
第二十六条 重点课题的年度工作报告由教科室于次年1月底前直接报送县教科研中心。
开题报告由教科室先行直接检查和验收后,统一提交到县教科研中心。
第二十七条 不定期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团体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1、课题研究进程中各种原始记录;
2、课题研究的工作档案建设情况;
3、年度工作报告是否属实;
4、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实效性。
研究已经结束并通过验收的课题不列入检查的范围。
第二十八条 经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由教科领室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的;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4、研究内容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的;
5、获准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的;
6、其他应当撤消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被撤消的课题,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立项新课题。
第三十条 中期检查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课题,取消其参加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的资格。
第五章 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三十一条 我校各级各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工作由教科室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向教科室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将相关课题成果验收材料报送县教科研中心,由县教科研中心审核合格后报送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课题的成果鉴定、结题验收采取现场鉴定或会议鉴定的方式。
课题鉴定验收程序为:课题主持人向教科室提出申请,教科室审核批准后,报送县、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进行成果鉴定、结题验收。
未经教科室组织、报送的课题鉴定,视为无效鉴定。
通过鉴定验收合格的课题,可作为评选优秀成果、评先树优和评聘职称的依据。具体可查阅教师考核办法、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等。
第三十四条 课题鉴定报送前,由教科室组织采取现场模拟的方式,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确保各级各类课题鉴定验收合格。
第三十五条 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或主体报告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明确采纳,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的;
2、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并有课题研究明确标识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在填写《成果鉴定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原件。
申请免予鉴定的课题,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需重新申请鉴定验收。
第三十六条 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验收合格的课题,均可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成果评奖活动。
凡参加鉴定并验收合格的课题在评奖时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课题研究不能如期完成的,由课题主持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提交教科室并报送市、县教科研部门审核盖章生效。
未经市、县教科研部门同意而自行延期的课题视为未完成课题,不能参与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课题研究不能如期完成的,不得申报下一轮新课题。
第六章 成果推广
第三十八条 定期开展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
第三十九条 对在理论上具有学术价值、在教育改革发展中以及教育质量提高方面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成果,通过理论报告会、现场研讨会、成果展示会及报刊杂志发表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教科室。
附件:1.嘉祥二中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嘉祥二中课题研究主持人及成员推荐暂行办法
附件:3.嘉祥二中课题研究结题证书使用暂行办法
附件:4.嘉祥二中课题研究申报结题要求
附件1
嘉祥县第二中学
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曹景国 校长 、党支部书记
副 组 长:孙逢扩 业务副校长
魏则建 总务副校长
成 员:曹爱东 办公室主任
孙建军 教务处主任
王 旭 德育处主任
曹元启 总务处主任
曹玉东 信息处主任
张令田 工会副主席
任兰青 团委书记
周中亮 教科室主任
武雪峰 教科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中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及跟进督导等事务。
附件2
嘉祥县第二中学
课题研究主持人及成员推荐暂行办法
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根据省、市、县教科研部门配额,学校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并拟向全校一线教师征聘部分骨干成员担任主持人或小组成员。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有相关省、市、县级课题研究经历,熟悉课题研究过程。现有省、市、县级课题未结题者,不予推荐。
2.热爱教育科研工作,有志于课堂教学改革,有奉献、拼搏和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文字撰写能力。
3.年度教学业绩和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师德良好,其它方面工作无失误。
4.省、市级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以上,如不具备该条件,至少应具备一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教龄,并且必须有两位副高级职称以上、曾主持或参加省、市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推荐。成员要求在编在岗且已过试用期即可。
二、推荐办法
对于报名教师,按照下列四项指标,依次推荐。
1.教学业绩(推荐前两次期末考试成绩);
2.综合考核(推荐前年度考核成绩);
3.班主任任职(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
4.现场答辩:根据课题需要提出问题,5分钟答辩,根据答辩情况专家评委打分确定。
三、审查公示
1.推荐名单公示三天。
2、如有异议,请向教科室书面申述理由。
3、公示期满,经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其它事宜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教科室。
附件3
嘉祥县第二中学
课题研究结题证书使用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依法保护课题研究主持人和参与人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课题研究结题证书使用办法如下:
一、结题证书,可以作为课题研究主持人和参与人参加该项课题研究的原始证明材料。
二、未经学校层层推荐主持和参与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其结题证书,学校不予认可。
三、参加其它学校或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必须经过教科室审核并备案,学校方予认可。
四、结题证书,可用于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根据省定学分登记标准,不同级别课题分别登记相应学分。
五、结题证书,可用于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具体赋分标准依据使用该证书的文件或通知。
六、结题证书原件,必须与完整的结题材料一块使用,方为有效。
七、在课题研究中,主持人、参与人获得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优秀科研成果、优质课、教学能手等荣誉归属署名人,与结题证书分别使用。
八、结题证书,与其结题材料至少保留一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查。
九、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教科室。
附件4
嘉祥县第二中学课题研究申报结题要求
一、材料明细
1.开题报告
2.中期报告
3.研究总报告
4.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5.结题鉴定书
以上五项报告材料均须下载专门表格,填写具体内容,且不得随意修改表格或字体样式。
二、材料装订
(一)材料装订顺序
1.课题立项通知(待立项后转交本人)
2.课题申报评审书
3.开题报告(附带实施方案)
4.中期报告
5.鉴定结题申请书
6.研究总报告
7.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8.过程性资料(各阶段计划与总结,各阶段开展的活动,影像图片、课堂实录等)
9.获得的相关荣誉、成果。
10.发表的论文、取得的成果
11.出版的著作
1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二)材料装订其它要求
材料须装胶成册一式3(市级课题)或6(省级课题)份;牛皮纸档案袋袋装;档案袋必须标明主持人姓名、单位、课题编号与名称、鉴定形式与时间等。
注:各级课题具体结题要求,根据相应结题通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