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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中学校园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0 15:23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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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     一、成立校园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       长:高峰松

·     副组长:李大新  鲍小兵  丁守峰        

·     成 员:各处室主任  各年级主任  各班班主任

·     二、落实校园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     1.明确校园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及责任人,落实安全工作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     2.每周班会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处室要健全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到警钟常鸣,警示不懈,时时做好应急准备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参与防范的校园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     3.师生上下楼梯要求靠右行,相互礼让不拥挤,进出校门自觉下车,骑摩托车要戴头盔等,避免因拥挤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     4.有关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对本监管的责任范围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责任人。同时,对监管项目的排查及处理情况,要建立排查安全台帐,并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有效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惩戒

·     1.如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在场的领导、教师,应首先组织学生离开事发现场,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保护好现场;若有伤员,以抢救伤员为主;其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再是稳定师生,勘察现场,制定方案,慰问受伤人员,调查事发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     2.凡责任人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一切应负监管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人年度内不能评优评模、职务晋升和评聘职称等。

· 济宁市实验中学

·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