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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0 15:24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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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校住宿条件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应急预案。

一、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峰松

副组长:鲍小兵

  员:李        吴重阳  薛文林  王永法  

付吉峰          靳士秀 李媛媛  

各楼层管理员  各班班主任  班长  室长

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宿管办负责定时召开楼管人员会议,传达处理突发事件文件和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突发安全事宜。

各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时各年级、各宿舍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安全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一)综合办法

1.楼管人员发现情况后,简单了解事由,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针对情况做出应急处理。

2.召集宿舍长,稳住学生情绪,控制局面,防止恐慌。

(二)应急预案

1.恶性事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学校保卫科、宿管办、政教处主任、以及班主任。宿舍楼层管理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宿管办值班人员将根据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或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

2.火灾

当学生宿舍内发现火情时,楼层管理人员应迅速向宿管办、政教主任报告,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对于火势较小的,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和住宿学生自行扑救,事后立即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扑救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交政教处。

当火情严重,无法自救时,应立即报火警(119),并电话报告校保卫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采取自救措施,打开所有消防通道,疏散人员,转移物品,隔离电源(拉闸断电),火灾扑灭后,立即向政教处进行书面汇报。

3.急病(传染病)

当宿舍内学生出现突发性急病或传染病时,楼管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请校医及时处理或将生病同学送往就近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和生病的学生家长,若情况紧急,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当宿舍内出现传染病事件时,应立即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协助医护人员作好现场有关处理工作。

4.失窃

宿舍内发生失窃事件以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宿管办,寻求帮助,找回失物,同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失窃数额巨大的,应立刻拨打校园报警电话3158110,并保护好失窃现场。

5.打架斗殴

若是个别学生打架,楼管人员以及宿管办值班人员应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长或同学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    若发生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派人叫保卫科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班主任、政教主任和年级主任。 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

6.意外事故和停水、停电

当宿舍出现停水停电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联系,等待维修。宿管办值班人员和楼层管理人员维持好学生秩序,严防学生起哄闹事;严防学生私自使用蜡烛

7.其他突发事件

当宿舍内出现其他突发事件时,如:损坏公共财物,扰乱宿舍秩序时,楼层值班人员应立即对相关同学进行劝阻,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宿管办和班主任汇报,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

以上七类情况发生时,宿舍值班人员及小组成员应保持镇定,按以上程序要求采取应急措施,政教处、保卫值班人员、宿管办等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将影响损失或伤亡控制到最低程度。

附相关联系电话:

德育处:6596287

保卫科:6596603  6596600    

医务室:6596612

公寓办:6596604

 

济宁市实验中学

                       2024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