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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五里庄小学校内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0 15:51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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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管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如果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