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三中学参评县级教学能手评选教师推选方案
根据微教体字〔2023〕17 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九批县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仲理文
副组长:何绪东 郑启赋
成 员:冯宜立 尹明国 曹会旺 郑爱军 张 华 郑 勇
陈国庆 仲 潇 仲伟涛 盛兆亮 曹长磊 王 阳 李心灵
二、评选范围
全校现任专职教师,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 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学生爱戴。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到2023年9月1日具有实际任课5年及以上的教学实践经历。
(三)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科研能力较强。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中等以上)。
(四)必须是在“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课,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基本功、教育教 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严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金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教 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 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诱导、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诱导、组织、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共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评选资格审核3评选4进行公示
五、评选内容。
(一)课堂教学。执教一节课,100分,按50%计入总分。
(二)显优要素量化。最高100分,按30%计入总分。
1、显优要素认定种类
(1)本人综合奖励(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等)
(2)近五年(2018年9月至2023年3月)本人教学工作获奖(如教学能手、优质课、基本功、优课、公开课等)
(3)近五年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课题等教科研成果。
2.显优要素认定标准
按学校现行职称晋升文件标准赋分,每类最多限报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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