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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三中学参评县级教学能手评选教师推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0 09:17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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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微教体字〔2023〕17 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九批县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长:仲理文

副组长:何绪东 郑启赋

 员:冯宜立 尹明国 曹会旺 郑爱军    

陈国庆    仲伟涛 盛兆亮 曹长磊   李心灵

二、评选范围 

全校现任专职教师,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 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学生爱戴。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到2023年9月1日具有实际任课5年及以上的教学实践经历。

(三)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科研能力较强。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中等以上)。

(四)必须是在“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课,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基本功、教育教 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严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金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教 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 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诱导、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诱导、组织、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共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评选资格审核3评选4进行公示

五、评选内容。 

(一)课堂教学。执教一节课,100分,按50%计入总分。

(二)显优要素量化。最高100分,按30%计入总分。

1、显优要素认定种类

1)本人综合奖励(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等)

2)近五年(2018年9月至2023年3月)本人教学工作获奖(如教学能手、优质课、基本功、优课、公开课等)

3)近五年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课题等教科研成果。

2.显优要素认定标准

按学校现行职称晋升文件标准赋分,每类最多限报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