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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24-05-20 15:20 信息来源: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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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年级组长为成员,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制

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年级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全体教职工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和宣传活动。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四)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到“四懂、四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二)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8、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9、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二)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三)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四)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五)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六)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七)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报告备案。

(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三)、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建立完善“10.30.60”应急处置机制。

(二)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     

)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传和完善: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二)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