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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供热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0 10:40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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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承诺

1、服务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文明规范、用户至上的原则,为用户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2、供热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根据政府要求进行调整)

3、供热标准: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保证居民住宅温度达到18℃。

4、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济宁市供热管理条例》和汶上县出台的《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汶发改[2020]72号文件执行。居民18元/平方米;非居民28元/平方米;集中供热范围内已具备用按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居民和非居民(按建筑面积计费)用户,执行两部制热价。居民两部制基本价格5.4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3/平方米;非居民两部制基本价格8.4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2/平方米。

5、热线服务:供热服务热线:7160999,24小时开通,完善客服系统功能,努力提高接线效率,高峰期,增设大量服务端口,确保热线畅通。对客户来信、来电、来访施行首问负责制、回访制,派单施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圆满解决。

6、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规范和相关技能,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7、维修服务及时高效,决不推诿扯皮。接到维修任务后,抢修人员应于15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大修不超过4小时完成,小修不超过1小时完成。维修应采取最佳方案,避免浪费尽量缩短抢修时间。

8、简化报装,缩短报装时间。报装流程简化至四个,即受理报装0.5天,现场勘察制定方案0.5天,预算、签订合同1天,竣工验收0.5天,共计2.5个工作日,不包含土建工程施工。

9、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60%以上,公司承诺给予供热。

10、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小区注水打压试验,并检查处理完存在的问题,7日前对用户进行冷循环。

11、退费承诺。用户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

(一)低于达标温度2℃以内(含2℃)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20%

(二)低于达标温度2℃到4℃(含4℃)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三)低于达标温度4℃以上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12、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对其负责管理的高温高压等重要供热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供热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员实行区域包保,供热服务更贴心更有责任心。

14、实施党员干部包保制度,严格落实“访民问暖”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客服和上门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和服务监管,全力以赴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15、非采暖季持续开展“冬病夏治”、检修技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提高供热服务保障能力。

16、非采暖期,对新建小区及有用暖需求的用户实行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对接,将问题提前化解,避免临近供热时问题集中爆发。

17、树立服务是公用事业企业生命线思想,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千方百计为用户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与物业、开发商推诿扯皮延误时间的情况,严格执行最新供热标准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提高群众满意度。

注:本承诺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济宁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

新增供热报装

承办窗口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窗口(四和供热窗口)、四和供热服务大厅

法定依据

1、《山东省供热条例》     2、《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1、个人散户报装申请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2、新建小区的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申请需提供材料:单位报装申请表、项目图纸、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办理流程

及承诺时

一、居民和非居民散户报装:报装资料、配套设施齐全的热用户,窗口给与现场办结,开阀通暖0.5天。                                                             二、居民和非居民配套设施不齐全的热用户、整体报装的小区:                  1、报装申请              0.5天2、现场勘查制定初步方案  0.5天3、预算、签订合同          1天                                                      4、竣工验收              0.5天                                     (不包括专业公司设计、施工)

收费依据

《汶上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按政府不同时期出台的标准执行

法定时间

3月20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

0537-7160999                     0537-7231222

缴费方式

1、农业银行掌上银行:

如您已在农行开通手机银行业务,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APP进行缴费:

缴费方法:登录农行手机银行,选择“生活缴费”→‚选择“全部缴费”→ƒ选择“供暖费”→„选择“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输入“缴费号码”缴费即可。

2、农行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框输入“农行微缴费”,进入小程序页面→‚在“全部缴费”模块点击“供暖费”→ƒ点击“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输入缴费号码,进入下一步进行支付即可。

3、微信渠道:

扫描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输入“缴费号码”ƒ点击“缴费”„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即可完成缴费。

4、支付宝渠道:

扫描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输入“缴费号码”ƒ点击“缴费”„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即可完成缴费。

5、其他渠道(微信钱包):

打开微信,点击“支付”→‚点击“生活缴费”(注意:要点击“允许定位”)→ƒ点击“供暖费”,注意微信界面右上角定位为“济宁”→„缴费单位选择“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输入缴费户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进行支付即可。

注:上年度未供暖的用户不能在网上缴费,须去四和供热营业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