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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七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1 16:45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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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工作,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步入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轨道,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初中学业,决定成立济宁市第七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制定《济宁市第七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尹堂

副组长:刘谦、褚复航、谢纪文、崔志强、王继业

成员:单元景、郑磊磊、林飞、李奎龙、钟建兵

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褚复航

成员:林飞、郑磊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统指导、协调、管理全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促进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根据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工作要求,建立初中阶段学生营养餐、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服装费减免等资助管理体系。

3.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国家、省市地区教育部门的扶贫政策。

4.及时全面采集登记我校贫困学生信息,发布相关资助信息,公示相关受助信息,建立学校贫困学生档案库和受助贫困学生信息库。

5.确定资助范围和条件,审批、认定资助对象。

6.探索建立我校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经济互助体系。

7.对贫困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相关的教育工作。

8.对贫困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9.维护贫困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泄露贫困生个人信息。

四、严格确定资助范围,重点资助:

1.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3.父母双亡的子女

4.享受国家优抚的伤残高复军人、烈士子女

5.其他家庭特别困难,尚未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6.城镇低保家庭的子女

五、严格申请资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

2.提交村(居委会)或家长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领取并填写相关的贫困生资助申请表。

3.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集体决策”的原则,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4.成立评审小组,讨论资助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的学生《申请表》再进行仔细审核,报学校研究决定。

6.学校将确定的名单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7.学校将所有材料、数据、签领凭证分类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六、规范档案材料管理.

1.档案材料按年度、分类别进行登记造册。

2.上级文件、学校文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材料等材料由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