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考试制度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
组 长:周旭
副组长:孔凡印 随立意
组 员:苏建新 张亚军 丛婷婷 岳泰
二、准确把握考试功能,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检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通过多种方法、措施,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三、严格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执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四、试卷命题和印制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期末考试由曲阜市教研室统一命题。
(二)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五、组织和监考制度
(一)考试由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6行*6列摆放桌椅,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校长办公室。
(二)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三)维护测试秩序,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劝阻和制止考生违反《学生测试规则》的行为。
(四)监考教师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关注学生,当学生有困难(试卷有问题或缺少文具)举手时,教师要及时走到学生的位置处帮助学生解决,但是不对试题作任何解释。
(五)在测试过程中,若监考老师不能继续工作,需经考务负责人同意, 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六)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十不”纪律: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 玩弄手机;不抄题、做题;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读题或解释试题内容(试卷有特殊规定除外);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卷;不包庇、纵容或伙同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如考场内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楼层监考老师。
(七)全体学生交卷后,监考教师应将卷子收好,按序排列,核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的人数是否吻合,装订试卷时不允许出现有倒装的情况,试卷装订后及时交付试卷收发负责人。
(八)考试结束时,提醒学生注意时间,上好洗手间,做好下场考试准备,主监考员负责领卷、副监考员负责装订试卷。
(九)考试期间安排行政人员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学生考试规则
(一)学生在预备铃响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学生只能带必须的文具,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如确实需要可以举手请求监考老师帮助。
(二)考生在得到试卷后,检查试卷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有无破损。 然后将自己的学校、姓名、考号填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作答。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学生答卷时,除作图用铅笔外,只能用蓝(黑)色墨水笔(含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不准使用添卷纸。学生在试卷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四)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待监考教师走近后询问。测试过程中,学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由室外楼层监考人员陪同前往考室。
(五)考室内保持肃静。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六)测试终了信号一响,学生应立即停笔,将答卷整理好,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逐一检查后退出考室。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接答案或交换答卷。
七、试卷装订和批阅
(一)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二)各阅卷负责人安排各备课组长、骨干教师将试卷先做一遍,列举出所有答案的情况,再根据试卷内容和阅卷教师人数做好详细分工,交叉阅卷,在指定地点组织阅卷教师集中阅卷。
(三)各阅卷教师认真学习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严格按照区评分细则标准进行评卷,不得自行另立标准。评卷教师应自始至终做到“执行标准前后统一,同一题组教师之间掌握标准统一”。语文作文部分的评分不易把握,每个年级应安排两位老师认真学习、理解区作文评分细则标准,再统一评阅打分取平均分。
(四)阅卷一律采取流水作业法,一般应一题一人单独评阅,遇到疑难问题难以把握时可请示阅卷负责人,待有明确意见后再处理。
(五)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不偏宽,不偏严,防止从欣赏、兴趣等出发给分。评卷一律用红色笔批阅,每题得分应记于题首成绩栏内,同时记于卷首成绩栏内,由阅卷负责人统一规定使用正分(或负分) 计分法,计算分数时要集中精力,确保准确无误。
(六)要在认真做好试卷的复查工作(查有无错评、漏评,计分错误等) 后才能总分,总分时要严肃、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另人复查,保证准确无误。
(七)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八、试题分析
(一)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二)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三)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教导处。
(四)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