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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中医药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1 15:04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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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出发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预防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预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

食品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预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

组  长:栗明

副组长:毕允利 靳海 马长涛 丰绪霞 林国君

成  员:王学忠 蒋强 刘欣 王仲焕 李川 尹明美 孔维来 孔维琦 谢卫洪 连家国 许万甲 翟宝 贾凡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万甲、翟宝、贾凡林为成员。

三、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要求自带碗筷的学生每天将碗筷带回家开水煮沸,高温消毒。

4、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48小时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5、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6、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8、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9、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0、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和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四、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用电话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汇报,1小时内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若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