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二中学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资助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四、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文件要求,将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依次对应一档、二档、三档。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特殊困难
学生,档次为三档,家中受灾、家庭主要成员有重大疾病、学生本人有疾病等家庭困难学生一般划分为二档,其余家庭一般困难学生划为一档。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
1、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助学金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根据班级的学生实际情况,逐个调查,最后确定被资助的学生名单并上报年级部。
3、年级部认定。年级部由年级政教主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班级上报的拟资助学生名单,首先确定县资助大数据比对出的五大类贫困学生,然后再逐个进行调查和审核,年级部签署认定意见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审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评审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的材料,讨论,并最终确定所要资助的学生名单。
5、 公示。依据最终的名单,在校内宣传栏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需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按学年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材料整理备案,同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录入学生电子信息,并报送教体局资助中心。
7、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我校的国家助学金采用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校统一为每位受资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资助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到卡上,发放给受资助学生。
六、资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采用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校统一为每位受资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资助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到卡上,受助学生本人需签字确认。
附1:
附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图
微山县第二中学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