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二中学 2023年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评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评委员会
(一)领导组:
组 长:岳强
副组长:鲍建仁
成 员:郑磊、唐景镇、张西永、朱长会、鲍承门、李光伟、朱信留
(二)评选组
组 长:朱长会
成 员:1、2021级、2022级全体班主任
2、学生家长:朱丽萍、李思波、张永俊、刘 青、朱远华
3、学生代表:吕皓永、渠育群、刘勇标、丁俊峰、马儒贤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首次均达到合格等次。
2、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3.普通高中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 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 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 名任课教师、2 名学生代表和 2 名家长代表共 7 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现场公布结果,确定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2024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 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微山县第二中学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