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文化路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自愿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申请表不再加盖村(居)委会章),并提供认定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特殊困难档次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