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十三中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体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开启边门,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并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
4.按学校规定查验教职工进出校门手续,教职工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值班领导签署的出门条,并及时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6.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校长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校长办公室通知精神执行。
7.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指定区域,领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做好传达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传达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做到门前四包。
9.做好巡逻工作。夜间巡逻每2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巡逻细致,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1.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记录。
13.按学校提出的要求,在保安公司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保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出入校门登记验证制度
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擅自出校门。
2.学生如果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履行正常手续后方可在传达室等待家长接出。
3.家长接走学生时必须在“学生出入校门登记簿”签字,完成交接工作。
4.迟到、晚到学生须在传达室登记,并向门卫说明理由,值班领导对各班迟到、晚到学生情况予以统计并反馈班主任。
5.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及班级,学校根据相关纪律荣誉规定给以批评教育处理。
教师进出校门制度:
1.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不管公事、私事都必须履行学校相关规定,到当天值班领导处填写“教职工外出出门证”。
2.外出教师持“教职工外出出门证”到学校大门传达室办理外出手续。
3.回校时,门卫在“教职工外出出门证”上填写返校时间后再交值班领导,以便统计外出时间。
外来人员(含学生家长)出入大门制度:
1.外来人员进校前先出示证件,如实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2.门卫或来访者应事先联系被访对象,确认被访对象在校并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与门卫沟通、登记,经有关老师同意后方能入校。
4.访问结束后被访人员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来访人员方可离校。
5.一般情况下,车辆不得进入学校。如需进入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记录车辆牌照、车型和出入校时间方可进入,离校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
6.所有外来人员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对门卫、保安人员的要求:
1.门卫、保安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2.门卫、保安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门卫、保安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并保证师生安全。
4.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5.门卫、保安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6.门卫、保安人员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7.门卫、保安人员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值班领导和老师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8.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四、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安保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保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安保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2.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3.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4.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安保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5.安保人员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停放社会车辆。
6.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安保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家长签字后方可一同离校。
7.安保人员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必须予以收缴。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安保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必须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
10.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安保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安保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11.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12.学校值勤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五、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聘请有资质电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社区、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成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七、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日领导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出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出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出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严格控制规模和行程,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活动地附近有河流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三、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四、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五、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六、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防震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八、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相连接,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九、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盗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二十、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一、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二十二、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二十三、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二十四、学生日常行为安全制度
1.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严禁攀爬房顶。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8.做文明学生,不得将管制刀具、危险品等有可能影响学生安全物品带进校园。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1.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十五、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二十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二十七、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十八、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2.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3.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5.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6.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通过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8.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9.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10.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二十九、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格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内容。
8.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