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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豫州路小学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3 11:46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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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治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赵龙

副组长: 代相苓 扈长国 王法瑞

成  员:欧艳芹、赵成龙、臧会华、胡琳、李士雪、徐玉攀、李新以及各级部主任

二、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1)国旗下讲话:开学第二周是校园防欺凌周,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通过校园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4)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5)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2)学校保卫科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3)校长、教导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四、加强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上放学时间段)、重要场所(操场、厕所、篮球场)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巡视的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三)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五)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六)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七)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办公会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八)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五、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安保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