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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东御桥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3 17:52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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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按规定做好记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五、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六、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七、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