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实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厅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指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级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速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产即启动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组 长:李 群 副组长:李玉田
组 员:李新春、赵 诚、陈学敬、宫振新、王洪义、李秀海、周长忠、医务室全体医护人员
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突出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程序进行工作:
1、食物中毒发生后,应立即停止可疑中毒食品的食用,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于1小时内教育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在卫生防疫部门未到之前保持中毒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若有病人的排泄或呕吐物亦应保留,以供采样检验。
4、组织教师组陪同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小组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及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同意,一切外来人员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