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
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行为十项准则……………………3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4
四、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5
第二部分 学校管理
五、学校教师管理制度……………………………………9
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12
第三部分 职称评聘
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19
八、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33
第四部分 年度考核
九、年度考核方案……………………………………………37
第五部分 绩效考核
十、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1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
(试行)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学,不得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
3.课堂教学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在区域学业质量监测中各学科合格率达到中等以上或逐年提升。
5.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良率逐年提高。学生近视率比上一年度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7.学生每天校内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至少熟练掌握1项体育技能。
8.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学生达到9小时。
9.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
10.学生具备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品质。
11.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违背师德师风的问题。
12.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学校管理
(五)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影响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学校,结合我校实际,切实提高教师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教育教学发展,特制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教师自尊自重,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穿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袒胸露怀,不穿超短裙、超短裤进教室;男不留过长头发,女不化浓妆。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扔杂物,不边走边吃东西。当好值日员,保持办公室或集体场所的卫生,并且督促学生保持校园、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等卫生区域的卫生,以及外出集会时路途、场所的卫生。
4.不酗酒闹事,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请喝,不有意识让学生赠送礼物;不赌博,不到不健康的场所逗留或娱乐;发现学生有不健康现象或到不健康场所玩耍行为要及时制止、教育。
5.教师在任何场所、环境下要举止端庄,仪表大方,不卑不亢、不失教师人格。不得让家属、亲戚、朋友干预学校正常工作。
二、明理诚信,团结协作
1.教师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学习,诚心待人,不背后说别人坏话,议论他人,不搞小动作。
2.讲道德、讲修养,学习、生活、工作要遵纪守法,按制度办事,说话讲道理,办事讲原则。
3.胸怀胆荡,宽宏大度,彼此间有意见、有看法,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要高姿态消除分歧,达到取同存异,不准在学校任何场所大吵大闹。
4.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互相理解,诚心诚意帮助同志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不给别人设置障碍。
5.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做人光明磊落,对学校工作或领导同志有意见,或自己有想法,及时采取正当渠道反映或直接面谈,不背后议论或散布情绪,影响工作,更不准捕风捉影、散布流言、乱造舆论、盅惑人心。
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1.要学法、懂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2.积极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旷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随时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领导对自己工作检查指导,对自己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不隐藏、不掩饰、诚恳汇报。
4.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工作、学习、开会时间严禁闲谈、干私事、带孩子、下棋、打扑克、打毛衣,做到按时上下班,不逃岗脱岗,不擅离职守,要高效率地工作。
5.明确学生是学校的主体,要热爱、尊重、了解、严格要求学生,教育教学一切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有差别,要因材施教,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不挖苦,不打击报复,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时禁止教师随便把学生撵出教室;不得在课堂上吸烟。
四、善于学习,勤奋工作
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和先进的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
2.积极认真地完成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发挥自己优势,争做校内名师。
3.工作勤勉精细、扎实认真,深入钻研大纲、教参、教材,针对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案,讲课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体现讲解精透,开发学生智力,发展学生能力;辅导耐心,分类指导,培优转差;作业布置适当,批改精心,注意收集问题,及时讲评;考试严肃认真不弄虚作假,教学每一环节落实注意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方法得当有效。
4.正确处理工作与私事的关系,不准未经学校批准私自调课,误课,上无人辅导自习课。做到工作第一,不因私废公。
5.工作节奏紧凑,任务落实抓实、抓细,开动脑筋,出色完成任务;如有重大失误,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自我剖析,不误人子弟。
五、遵循规律,勇于创新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2.适应教育发展形势,转变教育观念,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3.钻研教育理论,勇于立项实验,教育教学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和个性。
4.适应教育体制的改革,要再学习,接受再教育,彻底地由"教书匠”向素质型教师转变。
5.教师无小节,处处都育人。教师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要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培育创造性人才。
(六)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规范和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科计划制定要求
1.教学计划项目齐全,包括:学期目标、重点难点、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六项。内容认真规范,采用学校统一模板。
2.对教材分析要透彻,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把握要准确全面。
3.学情分析要客观、实事求是;
4.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5.教学进度分配恰当,内容具体,安排合理。
6.学科计划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
二、教师备课制度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也是教学工作中最根本、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把好这一关,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备课要求
1.所任教学科都要备课,每节课都要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备课,每种课型均应有完整教案。备课要求提前一周,格式规范,书写工整,符合要求。
2.备课既要钻研教材教法,又要充分考虑、分析学生的学情,教学过程的设计要合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3.教案设计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备课时需提前对板书进行构思,完成好板书设计。
5.每节课上完后要进行教学反思,认真总结课堂教学的得与失,力争一课一得。
6.不准少备、漏备,抄袭教案,教师按照备课的要求自主设计教学活动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借鉴优秀典型教学案例。
(二)备课检查
学校对备课情况按教案的数量、教案的设计是否得当,是否有教后反思,是否先周备课、二次备课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各科教案每学期普查2次。
三、教师上课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要求
为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确保按计划上足课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特制订以下上课管理制度:
1. 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课件、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教师提前2分钟候课,不早退,不空堂,不串班,不提早下课,不随意拖堂。不准中间离开课堂,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等任课教师必须离开课堂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在处理意外事故的同时,及时与本班其他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本校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协助该教师组织课堂。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具体要求如下:加强课堂管理,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对学生的课堂要求,组织好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课堂上安全有序的进行学习;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行为习惯;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文明,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具体要求如下: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禁止酒后上课,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
体育教师上课要着运动装、运动鞋;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二)检查督导
学校通过推门听课、巡查的方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常规情况进行督查。
四、作业布置、批改制度
作业是学生复习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教师要根据课标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与布置作业,做到“三布置三不布置”, 即:布置发展学生思维的作业,布置引导学生探究的作业,布置迁移拓展、提高能力的作业;不布置简单的重复性作业,不布置强制的惩罚性作业,不布置占用学生时间超过合理限度的作业。
(一)布置作业要求
1.各年级作业的设置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年级情况具体设置,提倡分层作业,精准练习,严格执行作业审查制度。
2.老师对学生布置的作业,必须提前确定好,务求精选,适量。各年级、各学科布置作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和典型性,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
3.家庭作业的布置要适量,严格按照规范办学要求布置。
(二)批改作业要求
1.作业批改认真细致,准确无误,无漏批、批错现象。凡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注明时间,批改符号统一,用等次或评语给予评价,批语明确、简练,有指导意义。对作业了草、抄袭、拖交等现象,要及时教育。
2.对作业的错误要及时讲评,督促学生改正,改正之后的答案,老师要及时批改,符号也要进行修改。
(三)作业检查
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由学校每学期抽查2次。
五、学生辅导制度
辅导的主要任务包括:指导学生自学,解答学生作业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消化课堂教学内容,为缺课的学生补课等。辅导要坚持以下原则:注重差异,分类指导;以个别辅导、分散辅导为主;讲求时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抓好中差生的辅导。
六、教师校内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研究是校本教研的重心。教师教学水平是教师专业能力中的核心。为了推动我校校本教研的进一步开展,发挥同伴互助的作用,形成青蓝结对,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量
1.教师每学期20节以上。
2.学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前了解研讨课的主题,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本着学习的态度,要善于从中吸取别人的优点。
3.明确观察方向,进行有效的课堂观察。
4.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教学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集体听课要认真组织评议。
5.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按时进入教室,听课中不评论,不中途离场(特殊情况例外)。
6.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7.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三)听课类型
1.推门听课,学校将组织部分教师推门听课,了解常态下的教学情况,及时指出问题,进行指导。学校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随堂听课。
2.学校定期组织公开课活动,在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活动中,相应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提前调好课,积极参与。课后学校要组织听课教师讨论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做好评课。
3.青年教师可以自己与其他教师协调进课堂听课。
(四)检查评价
每学期将教师参与听课情况检查两次。
七、教师学习与研究
教师要加强学习,多读书、及时撰写学习随笔,外出培训结束后,根据个人的收获、理解,及时写出总结、体会,在学科组内进行分享交流,学校定期对教师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第三部分 职称评聘
(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为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市区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二、评审限额
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和《兖州一中附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每年职称评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向区教体局和区人社局提出评审数额申请,批复后,进行公布。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初中不低于10-16节,小学不低于12-18节,各学科周课时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
(八)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4)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和业绩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专任教师须具备以下6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其中1项。
①经设区的市教育部门评价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1门课程优秀教案;
②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独立或第1位);
③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比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以上;
④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独立或第1作者),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⑤在核心期刊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文章(独立或第1作者、不低于2000字);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1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1篇。
(5)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在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方面效果明显。任现职以来,有在县级以上范围内展示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
(6)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7)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其中,专职教研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
(8)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具有连续3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
(2)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引导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业务精通,教学特色明显。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平均水平以上,或所教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学校(学区) 有较大提升。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专职教研员任教期间的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平均水平以上;能够全面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指导,应提供近3年个人听评课工作总结及教学研究分析报告。
(4)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和业绩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专任教师须具备以下6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其中1项。
①县级教育部门评价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1门课程优秀教案;
②主持县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或参与(前3位)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
③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能力和优质课比赛获奖;
④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前3位),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⑤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独立或第1作者、不低于2000字 ) ;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1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1篇;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活动,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任现职以来,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
(6)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7)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8)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具有连续3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一级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班级管理较好,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等;备课细致、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批改作业认真负责,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较高。一般应具有讲授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
(4)教案质量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5)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6)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教育教学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教案质量较高,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市查实的及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中一票否决的。
四、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学校向全体教师传达省、市、区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并面向全体教师征求意见,同意通过。
2.成立推荐委员会。根据教育工作和教师职业的特点,学校在推荐时,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15人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由级部推荐产生(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
3.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办法进行申报。自愿申报前填写承诺书。
4.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通过说课的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
五、评议推荐办法
学校在组织推荐时,根据申报人的量化赋分、说课成绩和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推荐人选。
(一)组织对拟申报人员量化赋分:(依据《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 | 本科 | 大专 | 中专 | |||||||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 | 第一学历 | 35 | 25 | 20 | 15 | 0 | ||||||
后取学历 | 30 | 21 | 16 | 10 | 5 | |||||||
所学专业与 从事专业相近 | 第一学历 | 33 | 23 | 18 | 13 | 8 | ||||||
后取学历 | 28 | 18 | 13 | 10 | 3 |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中级按最近4年度或高级按最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中级15分、高级18分。
4.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90学分以上。
级 |
别 |
分 |
值 |
奖 |
励 |
5.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市直部门(行业)和县级 |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级 | |
教学能手 | 35 | 25 | 20 | 10 | |
优质课一等奖 学科基本功一等奖 | 35 | 25 | 20 | 10 | 5 |
电教优质课 | 25 | 20 | 10 | 5 | 2 |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奖励须是经学校推荐并逐级取得;要与本人从事的学科教学相关,能体现本人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⑤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⑥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予计分。各级教育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优秀教育资源按电教优质课对应级别降一级计分,两人以上和作者,均摊计分,各级非教研部门评比的各类视频课按电教优质课折80%计分。
⑦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备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艺体大赛中非音体美教师所获与所教学科不符的教学能手证书折60%计分。
6.荣誉称号赋分
| 国家级 | 部级和省政府级 | 厅级和市政府级 | 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级 | 县市区部门和乡镇政府级 | |||||||
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 30 | 25 | 20 | 15 | 10 | |||||||
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 | 20 | 15 | 10 | 5 | 2 | |||||||
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 | 10 | 5 | 3 | 1 |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③ 综合荣誉只有县级及以上政府盖章或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盖章的奖励予以认可,班主任、师德奖励可不限级别。其他单个单位表彰的荣誉不能填写也不能上报。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优秀组长等证书不能填写,有关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不予认可。须是经学校推荐并逐级取得。
④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7.教改实验和科研课题、成果赋分
主持人 | 主要参与者 | |
国家级 | 10 | 8 |
省 部 | 9 | 7 |
济宁市级 | 6 | 4 |
县级 | 3 | 2 |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③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
④各级实验课题的子课题,降一级计分。
⑤最高计10分。
8.著(译)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公开出版(ISBN) |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 ||||
第 一 位 | 第 二 位 | 第 一 位 | 第 二 位 | ||
著(译)作 | 20万字以上 | 10 | 8 | 6 | 4 |
10万字以上 | 8 | 6 | 4 | 3 | |
3万字以上 | 6 | 4 | 3 | 2 | |
3万字以下 | 4 | 2 | 1 | 0 |
级 |
别 |
分 |
值 |
类 |
别 |
级 |
别 |
分 |
值 |
类 |
别 |
(2)论文赋分
国 家 级 | 省 级 | 市(地)级 | ||||
第 一 位 | 第 二 位 | 第 一 位 | 第 二 位 | 第 一 位 | 第 二 位 | |
公开发表 | 4 | 3 | 3 | 2 | 1 | |
内部发行 | 2 | 1 |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译)作。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论文最多计3部(篇),最高计10分
⑤评奖论文不计分。
⑥各类非法刊物、境外刊物、各级教育学会、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9.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20分:
①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赋1分,不满一学年的不计分,最高计8分,现任班主任当年度赋2分,累计最高计10分;任现职以来担任副班主任每年赋0.3分,不满一学年的不计分,现任副班主任当年度赋0.5分。
②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市特级教师加5分,市骨干教师加3分;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2分加分。
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5、6、7、8项中的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量化赋分按70%折算。
个人量化赋分=个人赋分/参评最高赋分×70。
(二)民主评议
组织对拟申报人员民主评议:推荐委员会结合实际对拟申报人员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
民主评议成绩按10%折算。
民主评议成绩=民主评议平均分×10%。
(三)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说课:推荐委员会结合实际对拟申报人员说课情况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
说课成绩按20%折算。
说课成绩=说课平均分×20%。
六、评审结果确定
根据量化赋分、民主评议成绩和说课成绩,按照三项总成绩高低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七、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
(一)时间安排
根据当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二)纪律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报名。
2.上交证书必须保证真实,如上交虚假材料,五年内不允许参加职称评审。
3.上交证书按规定每项限交三件。
4.证书一经上交不允许更换或再次递交。
5.所有证书必须是经学校逐级上报取得的,凡非经学校逐级上报取得的,必须由发证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手写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方可递交。
6.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如有质疑请逐级反应。
本评议方案一切未尽事宜由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裁决。
(八)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济宁市人社局《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济人社发[2018]34号),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和选拔人才;
4.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聘任限额和竞聘范围
聘任限额: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和《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向区教体局和区人社局提出聘任数额申请,经上级批准,设立我校现有高、中、初级岗位数量,公布后进行竞聘,聘期三年。
竞聘范围: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用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距离退休不满一个聘期的优先聘任。新竞聘上岗的,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
三、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近两年平均课时量达到学校平均课时量或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4.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学校不予参与职称评聘规定的问题。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根据当年度职称聘任制度,单位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动员大会,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工作的形势和意义,增强竞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人员摸底。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分类,确认已聘和未聘及符合竞争推荐人员的情况。
3.制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竞聘范围、竞聘岗位及数量、岗位职责和要求、竞聘的资格条件以及聘用的有关事项等。实施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80%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二)实施阶段
1.个人报名。召开竞聘大会,宣布单位实施方案,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竞聘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的人选。
3.量化打分。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依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计分办法,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量化赋分的各项计分要素对每位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教龄每年1分(按虚年计算),占比重30%;评龄每年1分(按虚年计算),占比重10%;近三年年度考核分数分别按30%、30%、40%计算,占比重60%,三项分数相加为最终总分。
4.公布聘用结果、公示和备案。召开聘用大会,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有关聘用备案表,经教体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公示结束后,单位确定聘用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经人社局盖章有效)。
(三)总结阶段
竞争聘任上岗工作结束后,对整个聘用工作进行总结。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设立竞聘监督员。
1.领导小组
根据当年职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
2.专家委员会成员为:
根据当年职称情况推荐专家委员会。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部分 年度考核
(九)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评价机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职工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客观的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工作表现,充分发挥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
二、考核原则:
立足学校实际,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既重视结果,也重视过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价教师德、能、勤、绩、廉,向一线倾斜,与绩效、职称评聘相结合。
三、考核时间:每年末,具体时间根据主管部门要求。
四、考核年度:当年度。
五、考核范围: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在职教职工。
六、考核内容:
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要求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具体分民主评议、工作量、考勤、教学业务、荣誉等7项。
七、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量化赋分的方式,学校实行功能科室和级部双重负责制,将每位教师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量化赋分。
1.民主评议(20分)
各学部分别进行群众评议(10分)和考核小组评议(10分),评议分值为90分-100分。
计算方法:个人评议得分=个人平均分×10%。最终得分为两项评议相加。
2.工作量赋分(20分)
当年两学期工作量得分,每学期10分。按《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工作量实施方案》标准赋分,赋分后按每学期分五档(10、9.5、9、8.5、8)折算。最终得分为两学期相加。
3.考勤赋分(10分)
当年两学期考勤得分,每学期5分。按《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标准赋分。
计算方法:个人考勤得分=个人考勤分/考勤最高分×5分。最终得分为两学期相加。
4.业务检查考评(15分)
当年度两学期业务检查得分,每学期7.5分。按教研室业务检查成绩标准赋分。
计算方法:个人业务检查得分=个人业务检查分/业务检查最高分*7.5分。最终得分为两学期相加。
5.教学成绩考评(30分)
当年两学期教学成绩得分,每学期15分。按教研室成绩考评标准赋分,按每学期分三档:考试学科(15、14.5、14);非考试学科(14.9、14.4、13.9)折算。最终得分为两学期相加。
6.荣誉赋分(5分)
证书赋分按《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量化赋分办法》标准赋分,分五档计分(3、2.5、2、1.5、1),最高折算成3分计入考核; “学习强国”赋分当年度学习情况分三档计分(2、1.95、1.9),最高折算成2分计入考核。
7.加分项
教职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每年0.5分,副班主任、备课组长每年0.2分;中层副职、教研组长每年计0.4分;级部主任、中层正职每年0.6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计0.7分;校级班子成员每年计0.8分。兼多职以其中最高分加0.1计分。
八、考核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公布考核方案,审议通过方案。
2.分初中和小学成立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组组长,成员由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3.量化赋分,分处室和级部进行,包含师德、教学实绩、考勤和荣誉。
4.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的量化赋分和优秀指标分配确定评定档次。
5.考核小组审查考核结果。
6.将每位教职工的考核情况、档次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7.组织填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填写考核的有关表格。学校主管领导、考核小组组长、被考核人分别在考核表上签字。
8.组织上报,学校、个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教体局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说明:凡是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一切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部分 绩效考核
(十)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增强办学活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绩效二次分配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优绩优酬的原则;
2.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3.从学校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分配说明
第一部分:绩效工资(按核定总工作量每月按时发放)。
第二部分:考勤(按教职工考勤制度扣除资金)。
第三部分:二次分配(包括全体教职工每月50元+考勤扣除资金)。
四、奖励性绩效项目设置
师德模范、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集体、优秀教研组、优秀社团、特殊贡献奖。(具体奖项按年度情况设定)
五、附件
附件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全体教职工自我管理意思,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办法(总分100)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使用钉钉进行考勤。
(一)考勤细则
1.教职工上下班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除值班情况外,所有教师上午7:50之前到校,11:30之后离校;下午1:30之前到校,无课后服务的老师5:30后离校。迟到或早退各扣1分,扣20元。既迟到又早退者,扣5分,扣50元。
2.上班期间教师因私事需要离开岗位者,必须使用钉钉请假,经级部主任审批,在门卫处刷脸后方可出门(备注:晚到1小时的按请假处理,不得使用刷脸出门)。领导班子成员出门需校长审批(发信息或口头请假都可),中层干部、级部主任出门需分管校长审批,报校长办公室主任(发信息即可),在门卫处刷脸后方可出门。(时间以1.5小时为限,超过1.5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工作期间外出没有使用钉钉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学生在公共场合参加集体活动,相关教师必须到场。周一升旗,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全程参加。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扣10元;无故不到场者扣3分,扣30元。既迟到又早退者扣5分,扣50元。
4.大课间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做好与下节课教师的无缝链接,不得无故缺岗。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扣10元;无故不到场者扣2分,扣20元。既迟到又早退者扣3分,扣30元。
5.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科室、各级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会议。无故不参加扣3分。迟到超过十分钟者扣1分,无故早退者扣1分。
6.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前会和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办公会迟到或早退扣2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扣50元。既迟到又早退者扣5分,扣50元。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必须办理钉钉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校长请假由区教体局批准,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批准。
(2)学校教育干部请假(包括参加会议、活动):中层干部、级部主任请假需分管校长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3)教职工请假:半天(含半天)以内的,由级部主任批准;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小学由教导处主任(初中政教处主任)批准,报分管校长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副校长批准,报校长备案,三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4)教职工请假,严格执行由级部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逐级审批的请假程序。教师私自外出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教职工本人负直接责任;所属科室(级部)主任负连带责任,均按旷工处理。
2.请假类别
(1)公假。凡因公须外出或出差的,凭有关书面材料逐级向级部、相关科室请假,不扣分。
(2)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教职工应按规定程序履行钉钉请假手续,自行调课及值班。事假每天扣1分,扣20元。
(3)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凭县级以上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病历或检验报告,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自入院起至出院止,不予扣分、扣钱。出院后按病事假处理,每天扣0.5分,扣10元。
(4)产假。正常生育的女教师享受产假18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2个月-4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男职工护理假7天。假期结束后续假按事假处理,每天扣1分,扣20元。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5)婚假三天。假期结束后续假按事假处理,每天扣1分,扣20元。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予假期5天;岳父母去世,经批准可给予假期2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可给予假期1天;确需清明前一天和十月初一上坟的可给予半天假期,不扣分。假期结束后续假按事假处理,每天扣1分,扣20元。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三)缺勤处理
1.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旷工两次一学期绩效工资减半。如有旷工,不得参与当年评优树优、职称评聘,且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不打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次日不上岗者。不得参与当年评优树优、职称评聘,且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2.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3.一个月内请事假(含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在职教师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4.一个月内事假(含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在职教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每位教师一周内允许出门两次,且时间不超过1.5小时者不予扣分扣钱,回校时间根据大门口刷脸记录确定,回校后务必钉钉拍照签到,证明已回校。如外出时间超过1.5小时或返回未签到按半天事假处理。一次超出1.5小时或返回未签到扣10元,扣0.5分。
6.每月值班和大课间执勤迟到或者无故空岗者,实行连带责任。第一次当天予以公示,第二次起,扣除该教师及级部主任各20元,分管领导分管级部中出现问题,按照总钱数除以2予以扣除,分管校长从分管领导扣除的总钱数中除以2予以扣除。根据公示核算钱数。
7.家中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照顾者按照病事假处理(需提供直系亲属正规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教职工本人请假看病的按照病事假处理,需提供正规医院当日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病事假一天扣0.5分,扣10元。
(四)特殊情况
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办法,结合人性化管理理念,以下情况不予扣分:
1.父母、公婆及岳父母生日,半天假期。但一定事先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注明。
2.教师子女结婚给予两天假期。但一定事先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注明。
3.凡有孩子上高三的教师,上午可提前40分钟离校。
4.哺乳期女教师在孩子一周岁内可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5.每周迟到或早退一次且不超过10分钟的。
6.有重大病情且已确诊者。
7.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教师享受每周2次上午9:00之前考勤,无考勤的教师视为旷工。下午1次可提前一节课早走,并履行出门手续。
以上规定,凡未办理相关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结果运用
1.考勤分基数为100分,按项扣分。
2.考勤不满85分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各项活动。两个学期考勤得分均在70分以下的,新学年试聘或不聘。
四、说明事项
1.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2.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兖州区一中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二:工作量标准
1.周课时工作量:以实际周课时×课时系数+兼职工作量
2.学科工作量
中学部:语文、数学、英语系数为1.15;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系数为1.05;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系数为1;物理、化学系数为1.1;其他科目系数为0.8。
语文、英语晨读工作量为0.7;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晨读工作量为0.3;午写工作量为0.7;自习工作量为0.3;初一初二班主任晨读工作量加0.3,初三班主任晨读工作量加0.1。跨级部工作量加1,既跨级部又跨学科的工作量加1.5。
小学部:语文、数学系数为1.2;英语系数为1.05;英语绘本、三年级科学、四五六年级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系数为0.9;四五六年级科学系数为1;一二年级科学、一二三年级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书法、安传环系数为0.85;体育系数为1。
晨读、午写系数为0.4,小自习系数为1,跨级部工作量加1,既跨级部又跨学科的工作量加1.5,双班数学工作量加0.5。
3.兼职工作量
校级班子成员工作量为5;总支支委成员工作量为3.5;工会副主席工作量为3;级部主任工作量为2+班级数*0.1;中层正职工作量为3;中层副职工作量为1.5;兼职工作量为高岗位工作量+低岗位工作量/2;功能室工作量为0.5;体育训练队工作量为0.5;党务成员工作量为0.5;文宣成员工作量为0.5。
中学部:
教研组长工作量为0.75;备课组长工作量为0.5;级部主任助理工作量为0.75;文印工作量为1;班主任工作量为1。
小学部:
教研组长工作量为0.5;文印工作量为3;正班主任工作量为0.8,副班主任工作量为0.2;鼓号队工作量为0.5。
备注:兼职工作量最多不超过5。
4.老年补助工作量:
男55-60周岁、女50-55周岁,在专职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工作量加2。
5.特殊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