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兖州区 > 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 校园安全 > 应急预案

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4 10:28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孟庆周

副组长: 刘庆荣  胡海燕  

成  员: 颜勇 杨成军  田桂平 朱秀丽 苏文华  王霞  各班班主任 

二、处置突发事件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XX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派人到公路等候消防车到来。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疏散学生、群众和贵重物品,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4)迅速向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或值班校长汇报。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学生救灾。(3)参与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了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值班校委、值班教师,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②迅速报告校长室。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或拆除,设有隔离栏。

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要定期检查茶水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电工的培训工作。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体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2、若发生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体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区教体局及区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具有传染危害,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