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目的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内发生的各类消防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孟庆周
副组长:刘庆荣 胡海燕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疏散引导组
组长:朱秀丽
成员:各班级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师生疏散,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3. 灭火行动组
组长:田桂平
成员:学校安保人员及志愿灭火人员
职责:负责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 通讯联络组
组长:颜勇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络,及时报告和传达信息。
5. 后勤保障组
组长:[具体人员姓名]
成员:田桂平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和现场清理等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1.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应急响应
1. 火灾发生后,发现人立即呼救并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等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疏散引导组按照预定疏散路线,迅速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4. 灭火行动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5. 通讯联络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
6. 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资保障和现场清理等工作。
五、后期处置
1.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2. 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安抚。
3. 及时修复受损设施设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4.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1. 本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