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84A/2024-02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5-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对市第十八届人大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孔祥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共有纳入省治理计划的5967个村庄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监管”思路,采用“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特许经营模式,选择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纳入省治理计划的5967个村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处理水量1261.06万吨。经过治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处理,改善了农村水生态,提升了群众居住环境水平。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连续四年省对市考核列全省第一,连续四年在国家或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上典型发言。我局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将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当做需要长期坚持的重点任务来抓,在下步工作中: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将其列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谋划、部署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模式等进行了明确。市级层面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领导指导成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专班成员由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下步市城乡水务局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市级层面编制了《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行动指南,从职责划分、运维内容、监管考核、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农村污水设施运维工作进行了规范。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设施运维工作。市级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水质达标、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同时将设施运维情况纳入市对县年终考核,对设施运维问题严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扣分,确保压实各县市区运行维护主体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为解决资金难问题,我局持续加大对上政策、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督导指导各县市区编制方案,纳入中央、省项目储备库。目前,共争取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5亿元,政策性银行贷款29亿元,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及政策性银行贷款总额均列全省第一。其中,2023成功争取省级奖补资金917万元2024年成功争取52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污水设施运维,资金争取总量居全省前列

四、加大科技指导市城乡水务局和各县市区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污水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注重经济效益,在部分县市区,探索与就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塘一体化运维管理模式将污水处理站中水用于坑塘莲藕养殖、景观用水等进行资源化利用,以一定的经济收益反哺运营成本,增强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可行性注重生态效益,创新采用“污水处理站+氧化塘”模式,在治理污水时,结合村庄人居环境发展规划,将污水处理站中水排入生态坑塘,结合景观改造,形成循环水系,打造资源化利用景观,有力的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下步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下步市城乡水务局将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