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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5 07:0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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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内部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实施及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2.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体育局。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整体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区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副组长:韩克龙  文贵义  杨恒奇  唐  建  郑  涛  郝玉红

成  员:闫卫华  张凤岚  马  岩  李  文  谷慧青  王秀琳  

徐  林  杨振文  乔同心  王  波  徐金玲  杨长征  于良永  陈修波  王  璇  孔令琪  刘  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体局、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领导小组;总结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帮助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帮助学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韩克龙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现场指挥。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文贵义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指导开展防范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演练;对重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做好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郑涛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在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预警措施;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郝玉红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在区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作出决策。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杨恒奇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遭受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和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6)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唐建  

成  员:各校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及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是:确认各类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及时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应急处置。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收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原则

A.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事后3小时。

B.准确:信息内容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C.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D.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信访、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A.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人员保持联系,核实情况。

B.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科室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要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区教育体育局。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A.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D.学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教育体育局。

2.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由学校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随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3.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九、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运行机制,确保信息传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3.资金保障

学校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

学校建立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维护稳定工作等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