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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5 21:24 信息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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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校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四条 学校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教学风气,使学校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

第二章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五条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第六条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2.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3.对于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纳有关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进行专业岗位工作分析和教学分析后制定。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以下部分组成: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有关教学计划的说明。

实习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实习教学目标(含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题和实施要求、生产实习安排、时间分配等。

4.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名称应科学、准确、规范,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内涵。专业名称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1)专业论证。学校通过对有关人才需求的调研以及专业岗位工作分析,明确与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职责和主要工作范围,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拟订计划。构建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妥善处理各类课程关系;保证必修课程的开设和课时;确定选修课程和课时比例;安排好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审核报批。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经审批的教学计划须严格执行,不能无原则更动;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绩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学校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各专业均应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其他文化基础课程,如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等,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开设或以任选课的方式开设。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针对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应能够覆盖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学校应开设发展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挥学生潜在能力,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任选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0-20%。

6.周学时数一般为24—30,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可按每周30—40小时安排(一小时折一学时)安排。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半年至一年。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专业),以及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员或采用远程教育手段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第七条 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教学大纲由以下部分组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习)的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2.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习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应有教学大纲。学校应采用部颁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或市职教教研机构制定的教学纲要。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组织教研组制订教学基本要求,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或调整,须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批准。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第八条 教材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要依据。德育课程和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教材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专业课程教材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材目录自主选择。对未作统一规定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由教务处征求教研组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确定。

学校应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编写必需的校本教材(讲义)。校本教材(讲义)的内容应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教材必须在开学前备齐。学校配备专人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

第三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九条 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应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教研组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十条 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由相关部门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4.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办公室颁发。

第十二条 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2.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年或学期编制。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5)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由周次、日期、节次、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作业、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和学分记载表;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能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情况记载表;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按专业每届选留10份。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全校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名单;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试读等文件;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学生学籍档案由校长指定部门负责。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材料等;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

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校长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管理指导思想

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人才观和质量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树立课程意识,改革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使学生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获得学习的成就感。

第十四条 教学常规

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

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提倡集体备课。

备课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备学生”是指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需要、学习方式和习惯;“备内容”要求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备方法”要求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考虑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二部分。理论课程教案的首页有课题序号、授课班级、授课课时、授课形式、授课章节名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更新、补充、删减内容、课外作业和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设计应有教学程序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验(实践)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

实习课程教案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2.授课

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

(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教师必须注重增强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重视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3)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实习课程教师授课包括如下基本环节:

(1)组织教学。检查本课题技能训练设施和实习材料是否齐备,学生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2)结合相关理论讲解本课题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明确有关安全事项,并讲解示范。

(3)指导学生训练,巡回辅导。

(4)集中讲评。

(5)布置课外训练作业或思考题。

理论课程和实习课程教师授课时须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作业

作业一般包括预习和复习课本;阅读有关的课外资料;完成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实践技能作业等。作业应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具有典型性、综合性,使学生可举一反三。应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布置不同要求的作业。周作业量按中等程度学生完成时间约等于周学时数的1/3—1/2为宜。

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要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学校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

4.辅导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辅导课应由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统一安排,并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5.考核

考核可采取考试、考查、技术等级鉴定等方式。要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理论课程考试可采用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相结合、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等形式;考查可采用课堂提问、卡片提问、作业练习、阶段测验、学习总结、调查报告、论文撰写等形式,在平时教学中进行。任选课程考核可采用考查或学习过程(出勤与学习态度、提问与讨论、课堂笔记、平时作业、终结性作业)考量的形式。实习课程应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安排,采用教学实习考核、生产实习考核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等形式进行。

考试考查成绩的评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并充分考虑生源学习状况命题,应采取分层次命题的方式。期末考试的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应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提高题比例恰当。考试课程原则上实行考教分离,并应逐步建立课程题库。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定成绩、质量分析等环节工作。应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考核改革。

任课教师应对考试进行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教学的目标。质量分析表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应抽查阅卷情况,并对各课程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将试卷(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时交教务处保存。学生成绩一式三份,教务处、班主任各一份,任课教师保存一份。

第十五条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实习在校内实习场所进行,必须定课题、定时间、定工位、定考核。生产实习在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办厂、场、店进行。学校要选派有较强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教师随学生实习。要做到定课题、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写好实习总结,完成生产实习目标,认真参加生产实习考核、鉴定。

学校应按实习教学计划对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进行定期检查。实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运用仪器设备获取直接知识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按照指导书或教材,完成教学目标。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批阅和总结。教务处应对实验课的开出率和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实践是结合课程安排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应根据教学计划,紧密联系职业岗位,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科技服务,并完成调查报告或总结。教务处应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

第十六条 德育课程教学

德育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应按照德育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德育课程教学应考虑职业学校学生德育的特殊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教学要坚持实践第一、知行统一的原则,贴近职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学校应将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及本地区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现状、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企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就业应聘技巧、职业生涯规划的原则和方法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观和择业观,提高学生就业率。

第十七条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应按照国家有关体育工作条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要讲授体育知识、健康知识,传授体育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要开展二课二操二活动、各种体育比赛和校队训练,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校田径运动会。

第十八条 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当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要相衔接,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相关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十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应依据正确的质量观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监控要重在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发挥教改导向作用,及时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活动。每学期由校长主持进行一次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并作出书面分析总结,反馈至各有关部门。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组织检查性听课、检查教案和作业布置批改、检查实践教学的情况、分析学生试卷等,了解教与学的实际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师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调查、追究、处理责任制度。分管教学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教务处、实训处、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教科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20—30节。

第五章    教师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 教师

1.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下同。)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应达到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对尚不具备相应学历的教师,学校应拟定计划,组织他们参加学历进修,达到合格学历要求。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懂得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应了解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明确所任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体系,了解相关课程的先行、并行及后继关系;具备教学研究的能力。

文化基础课程教师应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课程教师要跟踪和了解行业、企业、专业发展态势,掌握相应专业技能,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应具备开设两门以上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能力,并争取获得中级以上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能进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成为“双师型”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取得高级以上的技术等级证书,掌握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教学工作。

3.教师工作量指教师从事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总量,包括班主任工作、课程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编写教学资料工作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

教师授课时数一般为每周10—16节。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并作好听课记录和听课后的简评。

4.要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教师继续教育时间每学年不少于两周。专业课程教师每两年须有二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其他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或调研。

5.教师要参加教学研究实践,每学年应撰写一至两篇教学论文。

第二十一条 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应根据专业设置的需要拟定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努力组建一支专兼结合、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学校要重视教学骨干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地选派他们参加有关的专业实践和业务进修,及时了解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动态;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他们开展教科研活动,参加教材编写、技术改造与开发、产品设计与制造、社会咨询与服务等工作。每年度对教学骨干的课堂教学质量、教科研成果、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等进行考评,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发挥他们的骨干示范作用。

学校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负责指导,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让他们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

学校应聘任(用)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外聘教师的人才库,并加强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师考评制度

学校应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标准。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考核制度,成立校长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教师考评小组,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评小组在对教师的平时考核检查的基础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教师的学年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应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行人事制度的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

第六章    教学研究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校本教学研究

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必须以校为本。学校应加强教学研究的领导和管理,通过拟定计划、制定制度、开展活动等,形成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推动教师根据教学改革目标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反思,开展叙事研究和行动研究,解决本校教学存在的实际问题。

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思想建设,汲取其他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经验,关注和搜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扩大视野,开拓思路,提高教学研究的理论水平。

第二十四条 教学改革实验

教学改革实验是探索职业学校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的教学实践研究。学校应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宗旨,在把握教改目标和教学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和教研力量,确立实验课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并做好教改实验总结和成果的推广工作。在教改实验中要重视校企合作,使教改实验具有针对性和应用性。

第二十五条 教科研室

学校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由专兼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科研室,负责全校的教学研究和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教科研室的任务是:制定全校教科研计划,承担并组织教学研究专题和教改实验课题,督促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全校性业务学习、科技讲座、教改经验交流,推广教研和教改实验成果,搜集与学校专业教学有关的资料,开展校际间信息交流等。

教科研室由分管教学校长领导。

第二十六条 教研组

教研组是学校开展课程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研组。

教研组的任务是: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开展课程教学研究活动和专题研讨,定期交流教学经验,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及相互听课等教研活动,督促检查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等。

教研活动每周1-2学时。校领导应分工深入教研组,对教研组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教育教学信息管理

学校要重视教育教学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建立由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骨干教师和企业、行业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或理事会,对学校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或参与决策。分管教学校长,指定有关部门,定期向企事业和用人单位咨询,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变化情况。教科研机构要重视收集教科研资料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的经验。建立信息整理、分析、研究、利用制度。

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征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学校教学工作。

第七章    教学设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教学设施管理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实习场所、实验室设施、电化教室、计算机房设施、校园网、图书室(馆)、体育场(馆)设施等。

1.实习场所管理

学校实习场所建设要保证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设有第一产业专业的学校,应有实习田、渔塘、林区等场地;设有第二产业专业的学校,每个专业应有可供一个班级同时实习,至少两生一个工位的实习工厂(车间);设有第三产业专业的学校,每个专业应有能容纳一个班级同时实习的操作室。应保证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利用率,确保实习开出率。

校内实习场所及设施由校长安排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应制定实习场所年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实习安排、设备和材料使用计划等。计划在第一学期第一周提出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须建立和健全实习场所的设备、材料、工具的保管、使用、维修、赔偿、外借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实习守则,有关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

分管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实习场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实验室管理

学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设置实验室。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由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负责。

学校应制定实验室工作年度计划,其中包括实验教学计划、设备及材料使用计划、实验开出率及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表。计划应在第一学期第一周由教研组制定,报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审核后执行。

实验室须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守则,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赔偿、外借等规章制度。

分管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电化教室、计算机房管理

(1)电化教室管理

学校应加强电化教学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电化教学设施的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及教学音像资料的编审制作、管理等规章制度。电化教室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2)计算机房管理

为了适应教学现代化的需要,学校应建立校园网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信息点通到学校各办公室和计算机房,实现远距离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校园网应为学校的教学、管理、日常办公、内外交流等提供全面支持,并逐步具备辅助教师教学功能、学生学习功能、教育管理功能、行政管理功能、资源信息共享功能、内外交流功能等。学校应制定规章制度加强校园网管理,做好网络维护,确保网络畅通与安全。

教务处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教学需要编制机房工作计划,制定严格的计算机使用规程和机房管理制度,指定精通计算机业务的专人负责管理。

4.图书室(馆)管理

图书室(馆)应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特点,有计划地购置图书音像资料,文艺类和专业类资料比例要合理。图书室(馆)应定时开放,提高利用率和流通率。图书室(馆)要加强书库内部管理,定期编制资料目录索引。设立与Internet网相连的电子阅览室,数量要满足教学需要,并有相应的电子读物。

5.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的管理

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必须与学校规模相适应,满足教学需要。每年体育维持费不低于教育事业费的1%。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教学常规是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教学基本规律在教学中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可使教学工作纳入规范的轨道,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是加强教学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措施。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依据是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说明、教材、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以及各级各类学生的现实发展水平,教师的教学计划应包括:

1.学期教学内容体系分析:

主要有学期教学内容在学科、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期教学内容的基本结构及系统,学期教学内容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等。

2.学期教学任务:

提出学期教学在基础知识的学习、基本技能的训练、能力的培养及思想教育的渗透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

3.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分析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及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学习习惯等方面基本情况,还要分析学生实际学识水平、年龄、职业结构等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

4.教学进度:

按教学内容顺序,写出章、节或单元的教学时数,包括复习、检测、实验、实习、小组活动、参观的时间安排。

5.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之外对学生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确定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应在开学初第一周内完成,经各级部审阅后交教务处备查。

二、备课基本要求

备课是课堂教学的准备和设计,也是对教学内容进行再认识、再创造的过程。备课的基本根据应是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试说明、教材和学生实际,对备课的要求是:

1.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说明、教材和阅读有关参考书。

要掌握课标、大纲、考纲的基本精神,明确单元、课时教学目的,准确把握教材内容及结构,搞清楚学科、专业教材体系、基本内容及其内在联系,确定重点、难点知识,弄清每个单元、章节、课时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技能教学方面的目的要求,发掘教材中的思想教育因素。通过阅读参考书,更好地掌握教材,充实教学内容。

2.了解和分析学生实际

教师在备课时应了解学生对学科有关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的现状,特别是学习本单元知识和技能所需的预备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思维特点和学习习惯等。

3.研究教法和学法

教师要根据单元、课时教学内容,采取合适的教法以及怎样指导学生的学法,对难点怎样突破及重点怎样巩固等。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独立思考、勇于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体现教学平等。

4.精心设计教案

(1)所有教师上的每一节课必须设计教案。教案的编写要符合学校的统一格式要求。做到明确教学要求,合理组织和处理教材,精心设计和安排教学过程,恰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体现选择的例题及例句、课堂反馈的形式和方法设计、课堂时间的分配等。根据练习的不同类型精选或设计相应的作业,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要根据学科和课程的不同特点备好板书设计、教学工具、实验器材和运动器具等。

(2)应分课时编写教案。凡两节以上连排课程可以设计一个教案,但教案中应体现课时分配,以实现按计划教学。

(3)提前一周备课。教案设计要有鲜明的特色,体现学科及专业教学的特点,注重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4)实习、实验课教案要有实习、实验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及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达成职业技能目标的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设计、课内训练计划、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5)整个单元或整篇课文的教材分析、单元测试、期中及期末考试讲评、作文讲评等内容是备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在教案中得以体现。

(6)教案中教学主要过程部分应具体,纲目清晰,重点突出,注意与教案开始所确定的重点相吻合,教案中应附有当堂课的板书设计,板书设计应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贯彻整节课内容,设计的板书要讲究技巧性、艺术性,达到帮助学生理解课程内容的目的。教案中要有课堂练习内容与作业的内容,要有本次课所授知识的概括性小结,使学生更加清晰掌握知识点。

(7)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备课组要实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求另行制订)。提倡使用一体化的教、学案授课;教、学案一体化材料应规范,除按以上教案要求外要注明使用日期、主备人等项目,同时要有体现教师个人再备课的个性化和指导学生学法等内容(具体要求另行制订)。

(8)不得使用旧教案及上级下发的基础教案教学,可以部分使用电子教案,但手写教案不得小于学期教案总数的1/3。

(9)教师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每门教案的检查。课前应熟悉教案,熟悉所需教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如有故障应及时解决。对于演示实验应预先进行实验,保证实验一次成功,准备好必须的小黑板、挂图、电教器材等。

(10)要在授课后及时写教学后记,认真反思,总结教学过程中的成败得失。

三、上课基本要求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学任务的完成,主要是在课堂教学中实现的。对上课的要求是:

1.教师应在上课铃响前在教室门口候课,随上课铃声走进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擅自调课、停课,不在课堂上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或提前15分钟以上下课或拖堂5分钟以上为教学差错,无故缺课者为教学事故。

2.教师必须带教案进课堂,依据教案上课,避免教学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上课过程中,有时可根据教学需要,对原定教案做适当调整,处理好预设和生成的关系。

3.通过必要的教学形成和方法让学生明确本节(次)课的教学目的,并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标,增强学生学习的目的性和主动性。

4.应紧紧围绕教学目的组织教学,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系统性,避免课堂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做到:

(1)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

(2)讲课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生动、简练、准确、清晰;

(3)板书工整,简明扼要,布局合理,体现教学重点和难点,作图认真;

(4)严格要求学生,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制止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5)教师进课堂应做到仪表端庄严肃,服装整洁得体,举止稳重大方,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6)在课堂上不歧视、讽刺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开展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传授知识时,注重学生自主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

5.要按规定的学时数任课,不擅自减少或增加学时,更不允许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如因需要而作教大变动的,应经专业教研组讨论,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6.优化课内时间分配,充分利用课堂时间,提高课时效率和效益。合理安排并从严把握“学”、“讲”、“练”的时间结构,且根据需要进行循环。课时结构大体上可安排为“先学”和“后讲”控制在30分钟内,而“当堂训练”宜不少于15分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集中学、集中讲、集中练”或“集中学、分散讲、分散练”或“分散学、分散讲、分散练”。要一切从教材和学生的实际出发,顺乎学情,讲求实效,灵活安排,过渡自然。要善于精讲,教师讲的时间依学生疑难多少来确定,疑多多讲,疑少少讲。讲的方法也要精心选择,切实有效。“练”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量力性和典型性,当堂训练应做到独立和按时,不准学生抄袭,同时教师要巡视督查,以了解学生的不良习惯和表现,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7.要及时做好当堂小结。小结要与课始揭示的教学目标相呼应,要做到画龙点睛,分清主次,又要防止学生将本节内容化整为零,以达到知识条理化。

8.对实验、实习课教师要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和实验、实习场所负责人联系好,按照教学要求准备好各种实验、实习器械、工具用具、工件、元器件等,写好实习、实验指导书,对实验、实习各环节的配合提出要求,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全程跟踪,巡回指导,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实习内容和程序进行操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验、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结束时整理好实习、实验设备,打扫好场所卫生。严禁放羊式教学,对学生放任自流,确保实验、实习课达到要求,安全不出事故。

9.对习题课和课堂讨论: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应根据各门学科的特点适当安排,列入课程授课计划,并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

(2)必须配合课堂讲授的要求,明确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内容,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钻研的精神。

(3)习题课包括复习提问、典型例题分析、课堂练习、教师总结等环节,教师应精心组织,不能放任自流。

(4)课上学生练习时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重视培养计算、绘图、使用手册、图表和计算工具的能力。

10.要充分利用教材和专业教学中的思想教育因素,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注意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联系学生实际,有机结合,讲求实效。

四、布置和批改作业基本要求:

对学生的作业布置、批改和指导,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了解教学情况,形成和巩固学生的知识技能,发展能力,培养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品质及良好习惯的养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作业的要做到“四精、四必”。四精:精选、精练、精批、精评;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一)总体要求

1.作业形式:包括复习、预习、阅读课外材料,口头、书面作业、实验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工艺制作、技能训练等。

2.布置作业要求:

(1)必修科目课程作业一般在课堂内完成。其余课程留有课外作业。

(2)符合课程的范围和要求,有助于理解、记忆、巩固知识,形成技能、技巧。做到“三布置、三不布置”:布置发展学生思维的作业,布置发现规律和总结方法的作业;布置拓宽视野、引导探究、提升能力、训练技能、掌握技巧的作业,不布置重复性作业(错题再现除外),不布置处罚性作业,不布置占用学生时间多的作业。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必做作业符合学生一般水平,选做作业应有利于优秀学生发展。

(3)作业的份量适当。基础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两个小时。

3.对学生作业应严格要求,做到内容正确,步骤清楚,书写工整,格式合理,字迹清晰,按时独立完成。

4.学生作业要按时收交,认真批改,准确评分,按时讲评。其中带普遍性的错误要在课堂上集体订正、讲评,个别性的错误要求学生个别订正,并在下次作业批改时一并检查批阅。

5.教师应备有“作业错误记载本”和“作业完成记录本”,将学生作业中的重要错误随时摘记,作为讲评以及个别辅导的依据,并作为今后教学的借鉴资料。

(二)分科要求

1.语文:

(1)作文:大作文每学期6—8篇,每篇有教师详细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必须有边批与总批,错别字、病句等有指出,其余由学生互批或略批,有总批。小作文或周记不少于15篇,教师采取多种形式批改或讲评,但详批不少于三分之一。

(2)每课至少一次作业。采用一体化教、学案的,批改课后练习部分,每专题(单元)结束后要有过关训练,全批全改;若使用练习册或辅导上的单元检测或过关训练的,亦要全批全改。高三年级综合练习每次可适当选批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

2.英语:

(1)每次课至少一次课外书面作业(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采用一体化教、学案的,批改课后练习部分,全批全改。

(2)每单元结束后,必须出一套自编题,全批全改,高三年级综合练习每次可适当选批不少于三分之一。

3.数学:

(1)新授课必须有课时作业;每一完整内容授完后必须安排一次书面作业;使用一体化教、学案的可以使用学案中留的书面作业,每次时间30分钟左右,全批全改,习题课后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全批全改。

(2)每单元(章)结束后必出一套自编检测题,全批全改。高三年级综合练习每次可适当选批不少于三分之一。

4.文科类主干专业课:

(1)使用一体化教学案,每节一次作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批全改。

(2)每章结束必出一套过关检测题,全批全改。高三年级综合练习每次有针对性地批阅1/3以上。

5.必修学科:每节课必做一次作业,力争课堂内完成,全批全改。

6.技能性学科或实验、实习作业:

(1)音、体、美没有书面作业,但要布置课前搜集有关资料与课外训练的任务,在课堂上展示后记分。

(2)信息技术、计算机类课程、实验课、实习课要安排上机实习、实验报告,教师要批改二分之一以上;信息技术、计算机类课程可在网上建立学生个人文件夹,学生将完成作业上传后由教师评分。

(3)其他专业课可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制作作业,根据制作情况评分。

(三)作业批改标准

1.批改可使用等第制,分优、良、中、差或A、B、C、D,作文采用百分制,每次批改要标明日期;有评语,批语书写要准确规范。

2.批改符号:

(1)解答题目全对,在题尾划“√”号;

(2)解答题目出错,在题尾划“×”号;

(3)如粗心大意造成错误,先在错处划上横线,再添上“!”号;

(4)如解题中某一过程不合理,先在不合理处划上横线,再添上“?”号;

(5)凡错误处必要求学生订正,下次作业一并批改。

3.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仔细、严格,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作业普遍的错误应及时进行讲评,指导学生订正。

4.教师对学生的作业和成绩要及时登记。

5.对于实验、实习报告,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的实验、实习数据,仔细批改实验、实习报告,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退回重做。

6.提倡面批、精批。

五、辅导基本要求

辅导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施分层次教学的重要方法,辅导分为“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包括“补差”和“培优”。其基本要求是:

1.上好早读、晚自习等辅导课。

(1)早读、晚自习辅导教师应提前2分钟以上到教室,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并认真记录,讲清辅导的要求;

(2)辅导课教师必须在教室内巡回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认真执行辅导课纪律。不在辅导课上看书、报、杂志,不在辅导课上备课,除面批作业外不在辅导课上改作业。不接、打手机,不在教室内抽烟,不擅自调课,不随便离开教室。

(4)不把辅导课变成上课的简单重复,除了集体解答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外不应侵占辅导时间作上课之用。如课时紧张,确需利用晚自习上课的,应经部领导批准。

2.要注重把“补差”和“培优”结合起来,使学生都能取得进步。教师要针对学生的个别性问题,及时主动地予以课后辅导,并作出专门记载,争取每个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都要过关,基本做到“堂堂清、天天清、周周清”,使教学目标得以及时落实。

3.辅导中要注意帮助学生确立目标,树立信心;纠正学习过程中、书写、计算过程中的不良习惯;教会学生如何掌握答题规律,掌握学习方法,使学生的知识无缺、漏,迅速跟上。

六、考试和考核

考试(包括单元测验、检查)是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督促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并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以改进教与学的工作。对考试的要求是:

1.认真命题。学期初各备课组要研究本学期单元教学检测安排,确定时间、命题人,全日制教学班原则上每个月组织一次阶段教学效果检测,考试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严格按大纲和课程标准和教材命题,题量和难度适宜,做到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有机结合,注意采取多种考核方式,充分体现学科和专业教学特点。

2.严格考风考纪。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教师要认真参加监考,防止舞弊行为,对考试违纪学生要仔细调查清楚,耐心帮助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科学评卷。凡重要考试都必须实行流水阅卷。单元检测卷原则上考后即改,期中、期末考试要在考后两天内改完。对试卷的评分要客观公正,对试卷中反映出的问题应有记载,应做出统计分析。

4.认真讲评。

(1)每次考试都要认真分析。要分析到学生,分析到知识点,分析学生前后变化,分析原因;要做好与学生前后变化的比较,与班内学生比较,与年级名次比较,与其他学校的成绩比较,要开好年级分析会,学科组分析会,班级分析会,学生分析会。

(2)教师要及时讲评。讲评的内容应包括对学生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错误原因的分析。讲评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提倡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不能用对答案的方法代替考试的讲评。

七、教学工作总结

学期(年)结束,教师应对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可参照学期工作计划进行总结)

2.教学质量分析。包括学生在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形成、心理品质的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教学中的成绩与问题、主要经验教训等。

3.今后教学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教学常规管理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一次减1分。

2、上班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上课不组织教学扣2分,旷课扣5分。

晚自习坐班,不到者按旷课处理,并于次日写出书面材料交部里说明情况。

3、晚自习坐班,在走廊聊天、接打手机、不组织课堂者扣2分。

4、请假:允许教师每月有两天事假,不扣分,每多一天扣0.5分,有课不许空堂,本人结合级部安排,法定请假不扣分。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

1、基本要求

(1)教学进度由任课教师在开学一周内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制定完成,经教研组长审查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2)教学进度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若任课教师需对教学进度进行变更,应提交书面报告,经教研组长审查、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3)按教学进度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评分办法

(1)教学进度编写不及时减0.5分,不规范减0.5分。

(2)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教学进度,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的减2分。

(3)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各为2分。

三、教案

1、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节课。

(2)编写教案按章节编写,编写时要求标准要高,要认真书写。

(3)每个教师的教案应在每周五放学前交到部里进行检查。

(4)教案可根据课程特点进行书写。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授课时间、课题、课型、课时安排、教学方法、教学准备(资料、教具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材分析、教法分析、德育渗透点、教学内容及过程、板书设计、课后小结以及作业等。实验或实训课教案应写明实验或实训应达到的目标、所用器材、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2、评分办法

(1)教案检查每学期进行二次,采取普查的方式,记录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赋分。

(2)上课无备课、无教案。每缺一课时教案扣2分,长期不备课者按课时数累计计算(杜绝以旧充新,发现一次扣10分)。

(3)教案质量分为5分,由教务处结合各教学部组成专家进行打分

四、课堂教学

1、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课,由教学部负责具体安排,教师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2)按时上下课。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一分钟进入教室,督促学生入座,检查课前准备情况,上课铃响后,及时组织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精心上好每节课。课堂上要有良好的纪律和活跃的气氛,要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课堂讲授避免照本宣科,要容量饱满,重点突出,生动形象,有吸引力。要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倡导“协同式”教学模式,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教学模式不必僵化,重效果,提效率。

(4)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课堂上要衣着得体,举止文雅,语言规范,不吸烟,不坐着讲课,关闭手机,杜绝饮酒后上课,不作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2、评分办法

(1)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堂,一次减2分。旷课一节减5分。

(2)无教案上课,一次减1分。

(3)备课不充分,教学失误多,教法不灵活,教学效果差,一次减1分。

(4)对学生要求不严,课堂秩序混乱、学生上课睡觉或随便出入课堂,一次减1分。

(5)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或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坐着讲课(特殊情况,如带病上课除外)、课堂内吸烟等,一次减1分。饮酒后上课一次减3分。

(6)为坚持课堂考勤制度,对学生缺课、迟到、早退现象不做记录,一次减1分。

(7)有其他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每次酌情减1~4分。

(8)同时也采取听课的方式进行,由各部组成听课评审委员会对每位老师进行听课打分,计入量化。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基本要求

(1)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布置作业,作业量及难度要适当。除体育课外,其他课程均应布置作业,作业形式可以多样化。

(2)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进行讲评和订正。

2、评分办法

(1)作业布置适量,不低于新授课的80%,每缺一次扣0.5分。

六、教研活动

1、基本要求

(1)每学期高考科目的的任课教师必须每人讲一节公开课,非考试科目一学年讲一节公开课,由级部组织,学科组长负责实施,教务处监督。

(2)每次活动要有记录,学科组长负责期末把听课记录上交教务处,其中要对主讲教师提出对本学科合理化建议,主讲教师的优缺点,促进教师成长。

(3)任课教师听课不低10次。有听有评。评课内容可以记录主讲人的优点、缺点、课堂模式、思维方式、值得借鉴的地方等。

2、评分办法

(1) 讲课人员每少一次扣2分,每学期任课教师听课不低10次,少一次扣2分。

(2)无评课扣1分。

(3)听课以教务处记录和本人上交的听课记录为准。

七、考试

1、基本要求

(1)监场要严格,按照高考监场模式监场。

(2)阅卷必须认真、仔细、公正并及时上报年级组。各学科要做好试卷分析。

(3)级部按照教务处的安排组织考试。

2、评分办法

(1)阅卷、计分不认真、不公正,扣1分;计分错误扣2分。

(2)成绩上交不及时扣1分,没有试卷分析扣1分。

(3)监考迟到、早退扣1分、旷监考扣3分

(4)私自调换监场扣2分。有其他违反监考纪律的酌情扣1—3分。

教学督导实施办法

为落实学校提出的工作目标,保障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实行教学督导、评估、检查制度,成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实施教学督导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教学督导的意义

教学督导是对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的一种制度,它是按照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有效地监控、监督、检查、评估和信息反馈,从而保障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学校工作目标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教学督导的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各科室分管领导、各专业科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主任担任,负责对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协调、组织等工作。专业科相应成立部教学督导组,负责本专业的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三、教学督导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熟悉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教育改革、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的最新进展情况;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并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

4、能深入教学实际,密切联系师生,敢于讲真话,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四、学校教学督导组的职责与工作任务

1、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以督导、检查、评估教学工作为主,实施对全校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深入各教学点(课堂、操场、实验室、实习车间、课外活动、小组活动场所)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并深入研究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课程开发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的教学计划、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教风、考风建设提出加强与改进的意见和要求;

3、 对专业科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检查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师贯彻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的情况,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试与考核的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

4、 制定学校教学督导计划,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研究,了解教师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

5 、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监测指标体系,实行学校、教学部、同行、学生四级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6、 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和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据此提出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要求;

7、 定期向学校领导和行政办公会汇报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情况。

五、教学督导的范围

教学督导的范围以日常教学活动状况为主,同时,兼顾学生的学习质量,兼顾专业科的教学安排以及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工作。

教学活动状况主要指教师从事课堂教学(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与课外指导的情况和学生课外学习的情况。

教学安排主要指教学计划、教学组织、教学考核等教学全过程的安排和实施的落实情况。

六、教学督导的方式

1、 深入课堂(操场、实验室、实习车间、课外活动场地、小组活动场地)听课。教学督导组成员个人或集体根据督导的需要,可采取随机推门听课的方式进行教学督导,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反映和考试考核的成绩进行重点督导,听课时可以结合检查教师的备课记录、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进行。听课后要及时反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可根据督导的具体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实行重点跟踪督导。

2、 检查有关教学资料。教学督查组成员可以对全校(部)所有任课教师的备课记录、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案一体化资料、听课记录等教学资料进行随机检查。校督查组每月对教师的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量化打分,排出名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教师个人,要由学校督查组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如在下次检查中仍无明显进步的,要在全校通报批评。部督导组要坚持周周查。

3、 深入到专业科、年级、班级进行个别访谈。学校教学督查组成员每学期要就教学问题单独与学生交谈30人次以上,和教师单独交谈20人次以上。以了解学校的整体教学情况和年级、班级的教学情况,同时结合召开各类师生座谈会反馈的情况,加以总结、分析,研究确定教学督导的重点问题和重点班级、教师。

4、 开展学生评教活动,进行书面调查。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生评教活动(由级部执行),根据评教,找出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导。

5、 检查教师执行教学相关纪律和上课、辅导纪律情况,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向学校领导和行政办公会议口头或书面汇报教学督导情况。

7、 根据教学督导得到的数据建立和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每学期将教学督导的数据加以汇总总结,作为教师业务绩效考核的依据,评优评先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七、对教学督导人员的要求

1、 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学改革的经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要有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

2、 发扬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按计划完成好各项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3、 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要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

4、 谦虚谨慎、虚心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

八、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