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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十二中学地震与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6 10:31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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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地震及火灾发生时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地震及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消防控制室,由校长或副副校长负责总指挥,总务处协助。如果校长或副副校长不在场时,由总务主任担任总指挥。校长或副校长、总务主任不在场,则由德育处担任总指挥。夜间由夜间值班带班领导临时担任应急总指挥。

(二)通讯联络组。主要负责一旦发现地震或起火,迅速使用手机、单位内部电话或楼层报警电话等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拨打“110”或“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队报警。负责了解地震或火灾具体情况,清除车场路障与无关车辆、将消防车、消防人员引进现场。

(三)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一旦发现初起火灾或听到指挥中心发出的灭火指令,立即使用身边的灭火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四)疏散引导组。主要负责引导在场的学生、老师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根据其责任区范围组成疏散引导组。遇紧急状态时或听到通讯联络组的紧急广播后,分别向责任区内的关键位置派出人员,在白天用三角红旗,在夜间用红色手电筒,引导学生、老师向安全地点疏散。在安全场地安全地点将住客集中,清点人数。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疏散路线

1.地震或火灾发生,要疏导学生、教师从各安全通道向楼外操场等空旷地带进行疏散。

2.遇有特大火灾,无法及时逃离火灾现场,疏散安全出口被火封堵可利用高空缓器从火灾地点滑至地面。

(二)疏散组织

遇地震或火灾等紧急状态时或听到地震或火灾事故应急广播要求紧急疏散的指令后,分别向责任区的关键位置派出人员,引导学生、教师向安全地点疏散。

1.办公室:首先确定安全的疏散方向,听明白紧急广播火灾的确定地点后,各楼层派出的人员应站在最近的安全疏散门的显眼处,引导学生、教师自安全通道向下或到教学楼外的安全地点集中,此外还应派出人员逐查看教室,通知学生疏散,确保每一位学生均已离开教室后才能离开楼层,并向集中点报告。

2.德育处:在教学楼每个安全逃生梯口派出人员,引导学生向门外逃生,学生被引导至集中安全地点,在住客集中点派出主管1-2人,对照学生教师名单清点人数,并迅速将受伤人数、姓名、性别等资料报告火灾总指挥,以便安排人员前往慰问。

3.保安部要在外围保持警戒,同时引导救护人员及消防车进入火灾地点。

三、注意事项

(一)地震或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二)地震或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

(三)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事态的蔓延与扩大,直至相关部门人员抵达,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四)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每一名教职工的首要责任是保护学生、同事及自身的生命安全。在抢救保护物资时,必须在单位或消防人员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禁盲目冒险。

(五)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做好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冲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