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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西校区贫困生资助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6 08:44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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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军

成员:韩光朋 种洋洋 黄桂良 李书艳 刘犇 王艳梅 陈兆东 

薛峰

二、制定评审细则与要求

(一)资助对象条件

1.乡村振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孤儿;

6.残疾学生;
7.烈士子女;       

8.残疾人子女;       

9.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10.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11.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因家庭遭受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加强资格审查

1、持证者必须持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经济困难的儿童必须出具由行政村与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因病需出示医学证明。

3、公开公平公正,受资助对象一定要经过领导小组逐一审核。

4、确保经济最为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具体措施和程序





(一)10月11日下午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让各班明确2023年秋季泰山小学贫困生资助具体方案、流程。

(二)通过家长会和班级群的形式,让家长阅读《微山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明白纸》,了解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发动家长主动申请。

(三)申请登记阶段。

1.10月11日上午九点前上交《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学生属于被资助条件的各类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班主任登记造册。

2.资格审查

10月11日上午9点由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对上报经济困难的学生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确立受助对象。

3.   上报被资助学生名单。

4.   组织填报《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5.   评审公示,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档案搜集整理存档

(一)做好会议记录。

(二)资助对象的原件复印件存档。

(三)做好《贫困生申请表》收交及统计工作。

(四)评审公示。

(五)资助汇总表含电子档。

五、其它

(一)请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详细内容如实填写。具体到幼儿所在学校、班级,不能空填。

(二)学生出生年月填写格式,如“2017.03”。

(三)孤儿、建档立卡栏请填“是”或“否”。

(四)黑户学生,无学籍学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