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政策宣传内容资助对象
一、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振兴学生、非乡村振兴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资助资助标准
营养餐改善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600元。
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发放形式和时间
(一)发放形式:由各级资助部门统一把受助资金发到各受助学生的银行卡(银行卡可由资助部门统一办理,也可以由学生自己按规定的银行办理);
(二)发放时间:每年发放二次,一般春季学期在5月31日前,秋季学期在11月30日前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