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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东校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6 08:18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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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在校内外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三、组织: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和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和检查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杜绝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总务管理值班人员,保卫队保安人员,各年级组教师,学校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补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同时组织人员疏散。报警注意讲明学校的具体地点、火灾发生时间、当前火势,报告基本内容为:“某学校某时某分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迅速判断火势及火灾种类,组织教职工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工作。并再次与119联系。

(4)向学校行政领导报告。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行政干部迅速赶到现场,以本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同时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要求教师走在学生后,干部走在最后,若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注意说明学校具体地点,伤亡情况。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沙子、水浸湿的棉被等。

(4)全体干部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方法。

(5)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起因。

(6)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入灭火现场实施灭火。

(7)及时把伤员送医院急救,同时通知其家属。冷静处理善后工作。

(二)群体性事件(师生上访)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

校长、校办公室主任、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行政、校医、当事人为学生时学生团委负责人参加。

2、程序

(1)校园值班行政。

(2)学校保卫负责人。

(3)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4)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公安机关汇报。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校长、副校长、所有干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作好相关人员的工作,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

(2)校园值班人员,校办公室主任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校级领导报告。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区领导汇报。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派出所、公安局)求助。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打电话120或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校外人员来校滋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辖区派出所报警,并将滋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干部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冷静处理善后工作。

(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处置案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案件与学生有关时学生会、团委干部参加。

2、程序:

(1)发现案件时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报警。

(2)保卫部门负责人或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警。

(3)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报警。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或学校校长。

(5)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

(1)接报后,学校干部和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总务主任、供餐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校医、值班人员、校长、办公室主任、当事人为学生时加上团委干部。

2、报告程序:

(1)所在单位干部、教师、学生要同时报告学校办公室、总务处。

(2)总务主任、供餐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

安全保卫负责人。

(3)分管领导。

(4)校长、党支部书记。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社会事业局并向防疫站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总务处主任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教职工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班主任、政教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学生急性生病处理预案

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随时注意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子疼、趴在课桌上等),应主动上前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务室接受治疗。学生到医务室应有人陪同。

2、若医务室暂时无人,教师应将学生带到政教处等候,并寻找校医。

3、若出现严重情况(如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应立即与学校行政(校长及党委书记、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全办公室、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联系,同时立即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若情况严重不宜由学校护送的,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4、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六)外来人员到校肇事处理预案。

1、学校门卫应对到校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学校。

2、各年级教师加强课间教学区域的巡视工作,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教师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学生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其它教师或学校领导或拨打110报警。

4、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在应注意稳定学生和教师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同时组织师生有秩序地疏散。

5、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6、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七)天气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时的处置预案

天气情况突然发生变化如狂风、大雾、暴雨、雷电等

1、学校有关处室应立即通知学生注意安全,尽量留在室内安全地带。

2、班主任应立即到教室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3、必要时应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

(八)学生宿舍紧急情况预案

1、通知学校行政,

2、电话报警,报警时要注意讲明学校的具体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当前事态。

3、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学生正确、有序地疏散。

4、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

5、如有伤员,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至少三次),注意说明学校具体地点、伤员基本情况。

6、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消除、事故分析及事故善后处理。

(九)传染病防控预案

1、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制度,如师生员工晨检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住校师生晨午晚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含日报告)、环境卫生保洁消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家庭卫生状况询查制度、就诊登记制度、外来人员登记查验制度及相关责任制度;并适时启动这些制度。

3、组织人力、物力准备交通工具、物质器材、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生活急需物品等。

4、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对疑似病员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和登记并暂时隔离,同时立即与指定医疗机构联系,一律不得探视疑似病人和已确诊病人,对留置室进行彻底消杀,以免引起疾病扩散。

5、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决定是否停课,学校不得擅自停课。排除疑似或病愈后的人员,除持医院的证明外,还应经当地疾病预防机构认定后方可返校上课。

6、组织人员及时稳定学生、老师等人员情绪,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手段,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正面、科学宣传教育,适时发布疾控信息,消除学生、教师及家长的恐惧、恐慌心理,维护学校稳定。

8、坚持24小时与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保持通讯联系,随时掌握并报告学校疫情,确保通讯畅通。

(十)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级网络即已建立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内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保安、内保力量。

2、原则

整体联动防范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平时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体系内的群防组织各司其职,一旦有突发事件或报警,立即启动整体防范联动网络的各种力量,迅速在最短的时间到达预案指令位置,,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3、指挥体系

各学校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网络在当地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指挥室一级平台的协调指挥下,以辖区派出所为二级平台,负责具体分部任务,各学校和群防组织以各辖区派出所指令为中心,依令而行。

四、要求

1、各学校在校内及周边发生“两抢”、“两盗”动态犯罪,重特大恶性案件和其他必须启动网络情况时启动本网络。

2、向教育行政部门值班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办公室报告,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3、各学校的人员在工作、巡逻中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向巡警、交警或辖区派出所报告,报警中要详细说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或坐的交通工具颜色、牌号、逃窜方向等情况;如有条件,应当积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制止,扭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如条件不成熟,可暗中监视跟踪,随时向巡警、交警或辖区派出所报告,以便民警出警处置。

4、各学校人员在岗期间,一旦接到派出所指令,应当按预案在1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并随时与派出所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派出所指令,协助民警开展监视、守候、堵卡、盘查、抓捕等任务。如发生“两抢”、“两盗”动态性案件,网络各节点群防力量在接到辖区派出所指令后,应立即聚集力量,按预案迅速赶到指定位置,听从派出所任务要求,协助民警开展盘查、监视、守候、抓捕等任务。一旦抓获犯罪嫌疑人,立即将情况反馈派出所,如无结果,必须接到派出所指令后撤回单位。如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各节点群防力量接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民警开展抓现行案犯、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寻找目击证人,完毕后在接到派出所或民警指令后方可撤回单位。

5、责任落实,各学校保安、内保力量具体由本学校负责,辖区派出所负责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各学校必须按照联动预案,安排足够人员在岗在位。各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的联动工作制度,明确本学校在各节点位置,人数、呼号,按联动要求落实到人。

6、各学校值班人员当班期间必须佩带袖标或穿制服,切实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装备移动手机、市有线电话、传呼机、对讲机并做到专机专用;每个在岗人员必须明确联动预案,知晓联动预案中本学校值班人员各自的位置、任务、职责。

7、各学校必须按照联动预案切实联动起来真正做到一处有事、大家支援,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整体联动防范格局,不断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使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向长效性发展。

8、对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学校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其具体表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不按预案实行联动的、对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采取行动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人予以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