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评优条件
一、四好少年
1.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好,期终各科考试考核成绩综合评定为A等,可评为“四好少年”。
二、进步学生
1.能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方面表现良好。
2.期终考评综合成绩语文、数学都是A等,其他各科考试考核成绩都在B等(包括B等)以上,可评为“进步学生”。
三、对因违规违纪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度评选各类优秀的资格。
学生课间活动纪律制度
一、课间不得在教室、走廊、大厅追逐打闹或进行打球、跳绳等体育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
二、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得滑扶梯,没事不得到老师办公室门外走廊玩耍。
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入校内,放学要按时回家。
四、不得在楼上吐口水、扔东西到楼下。
五、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美观,不得乱写乱画墙壁,不得在厕所内乱写乱画和随处大小便。
六、课间操必须整队入场与出场,并听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或楼道值勤教师调度安排。
以上要求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凡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要扣其班级当周红旗纪律分,如达到 5人次不得评纪律红旗
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不能到校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须出具请假条。如因急病、急事无法事先请假时,要委托家长或他人办理。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2—5天由教务处批准;5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一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三、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继续请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四、学生因病需长期医疗,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经班主任签注意见,教务处核准、学校同意,由教务处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机构办理休学手续。
五、学生因病休学期满,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复查诊断书”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安全条例
一、同学之间要文明相处、互相谦让、不许打架骂人、说脏话。
二、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事有病要向老师请假。
三、不在室内追逐打闹,互相推搡,互相投掷硬物,不能争抢玩弄刀、剪之类的危险器具。不能拿铅笔戳人;不能将异物放入口、鼻、耳内(如:橡皮、笔头等)。
四、学生不准进台球室、网吧、歌舞厅等游艺场所;不许骑自行车到校上课。
五、要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教室里的电源和插座。饮水机、电视机、花盆等物品由老师指派专人负责。在电脑室上课,不能随便开启计算机,不能触摸电源插头孔。
六、出入教室要礼让慢行。下课后,不能在走廊上奔跑、追逐、大声喧哗和做危险游戏。如果东西掉到楼台外,要请老师协助解决,不能扒栏墙向下看,更不能私自越窗去拿。
七、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准推搡前面的同学。到其它教室上课的班级,一定要整队慢步轻声上下楼。
八、学校未开大门之前,绝不允许翻越铁门、铁栏杆入内,若有特殊情况,要告知门卫,经门卫开门,才能进入。
九、不许带危险玩具到学校,(如、枪、剑、小刀、锥子等尖锐利器)。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老师批评教育并没收。
十、课间活动,要做有益于健康的游戏。不许手持棍、棒、尺、笔等物品互相追逐打闹。不玩“背人”、“撞人”、“踩人”等危险游戏。不搞恶作剧吓唬同学。雨天,不能冒雨在操场上奔跑嬉水,避免路滑摔伤。
十一、不能在危险的地方玩。不能攀爬楼梯栏杆、升旗台、花坛、围墙。不能随手投掷砖块、石头,以免伤人。
十二、体育课或运动会期间,任课教师(或运动会组织者)要注意安全,对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场地和运动项目要加强学生安全保护工作,无运动项目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离开。
十三、放学时,各班同学要有序离开校门。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在学校逗留或去同学家玩。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能跟陌生人走出校门;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要在指定地点等候,家长未到时,学生不得擅自离校。
十四、爱护厕所设施,不允许在厕所内推搡打闹,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不能将硬物投入便池内,不能随处大小便。
十五、发现教室设施有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值班人员处理 。
十六、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不可钻出窗外擦玻璃。
十七、 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及时请老师处理,千万不能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来打击报复同学。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一年级新生必须持预防接种入学证明和毕节城区户籍等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其监护人应主动与班主任教师取得联系,报告学生准确行踪信息。
考 勤
第三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劳动实践等,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第四条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
第五条 学生因病请假由家长申请办理,请假时应有医院证明,请病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由教务处批准。
第六条 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务处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班主任、教务处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学生家长。
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教务处备查,学生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应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 学生要认真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模范遵守者,应予表扬和奖励;违反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的品德操行评定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八条 考试方式包括闭卷、开卷、口试等。艺体学科在期末检测前两周制定考查方案到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执行。艺体学科一律采用等级制,分ABCD四个等次。语数学科期末检测,由教务处统一制卷。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换算为等级制。学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课堂讨论、作业、测试等)和期中期末检测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期中检测占30%,期末检测成绩占40%。
第九条 学生因体残、体弱上保健体育课,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批准方可安排。
第十条 学生旷课、缓测、旷测和作弊的处理办法:
(一)在全程考勤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者,班主任要加强教育。
(二)学生因病或其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检测时,应在检测开始前书面向教务处或任课老师申请缓测。因病请假须有医院证明,学生在课程开考后,交送的病假证明无效。缓测课程的成绩记录为"缓测"。
(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检测时违纪作弊。学生在课程检测时违纪作弊,教师应加强教育。
第十二条 成绩互换办法
成绩 成绩等级
91-100 A+
85-90 A
70-84 B
60-69 C
60 以下 D
休 学
第十三条学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经学校核准,报七星关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可予休学。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休学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时间从学生不能坚持正常上课时算起。休学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经医院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申请休学的,由学生家长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附医院证明等材料),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第十四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
(二)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家长将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恢复健康的证明交教务处,经学校审查,证明确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校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六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学校不对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转 学
第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学校完成学业。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第十八条 转学的办法。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
(一)学生要求转学时,须由学生家长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并出具转学证明。
(二)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校者,须家长申请,经校长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审核方可入学。申请转入者,须持原学校转学证明。
奖励与处分
第十九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运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依据《微山县实验中学四好少年、进步学生、评选办法》给予表扬和奖励。
毕 业
第二十条 学校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全面鉴定和审核。鉴定和审核内容包括德、智、体、美等几个方面,其重点应放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健康状况等方面,作出评定。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部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
学生礼仪常规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语言: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五、进校门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问好;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教师的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教师或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校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八、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九、递送或接送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十、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适度鼓掌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