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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6 19:32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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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在指导就餐标准内不断增加饭菜花样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出售变质食品,保持食堂环境的清洁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3、建立建全财务制度,加强食堂帐目管理,每月后勤主任要检查一次帐目,做到帐目相符。
  4、食堂工作人员要保养好食堂各项设备及炊具,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5、努力节省支出,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6、食堂工作人员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学生能自觉地、文明地购买饭卡、就餐,保持环境卫生。
  7、学生充饭卡在周日下午进行。

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食堂、食品商店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食品商店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备菜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对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学生自备菜实行定期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自备菜的学生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专项管理。平时检查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相互检查,相互监督,劝阻同学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定期检查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每周三对学生自备菜进行检查。
    五、学校要创造条件,配置冷藏设施(或专用柜)集中保管自备菜,为学生自备菜提供免费热菜服务,一般安排在每周三。学生要求学校食堂帮助热菜,学校食堂不得收费,不得拒绝。学校应将免费热菜的时间、地点告知学生。
六、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商店、自备饮用水、学生自备菜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