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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中学西校区学生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2024-05-27 18:13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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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学教育集团“济宁市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 

根据兖教体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推荐济宁市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各校区分配名额为:

一、评选标准参照兖州区教体局文件

二、市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1.组织发动。各校区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常务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原则上每个班级产生1名学生代表。

2.班级初评。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班级任课教师和本班学生分别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校区评选推荐委员会。

3.校区组织评选、推荐、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推荐。班级产生的候选人进行演讲和展示,评选推荐委员会当场投票,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推荐人选

姓名

上学期期末成绩60分

演讲、展示(40分

总分









三、市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评选优秀班集体主要依据:上学期期末成绩、上学期末对比初二期末进步情况、日常量化管理得分、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习情况、青年大学习参与率、班主任互评。

1.各项目占比:上学期期末成绩50%,进步情况10%,日常量化管理得分10%、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习情况10%、班主任互评10%、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

2.依据上述项目和占比计算,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为济宁市优秀班集体上报,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相关上报材料。

市级优秀班集体推荐

班级

上学期期末成绩

50分)

进步情况(10分)

日常量化管理得分(10分)

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习情况(10分)

班主任互评(10分)

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分)















四、材料报送

被评选推荐为济宁市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要填写《济宁市优秀学生申报表》和《济宁市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双面打印),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各各校区统一填写《济宁市优秀学生花名册》和《济宁市优秀班集体花名册》,申报表排列顺序需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评选结果:

单位

优秀学生名额

优秀班集体名额

东校区

17(初二7初三10)

3(初二1初三2)

南校区

12(初二4初三8)

3(初二1初三2)

西校区

20(初二8初三12)

4(初二1初三3)

西院

9(初二4初三5)

2(初二1初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