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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8 13:51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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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教育部办公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济宁市防治校园欺凌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外来人员对学校师生实施的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园周边就近范围内的欺凌暴力事件,在校师生发现本校学生在校外参与的欺凌暴力事件参照本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工作委员会将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科室要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加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广泛收集和有效研判,将校园欺凌事件消除在萌芽或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对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校长要统一指挥,掌握信息;学校各级负责人、各处室、班主任要保持镇定,协商沟通;发生超出学校处置和控制范围的事件,要立即上报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部学生要统一认识,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配合整体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四)减少损失、恢复常态。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恢复学校秩序,恢复工作和学习常态,消除事件对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影响,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解放路派出所民警、解放路社区干部和教育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团委、总务处、安保处负责人,保健室医护人员、心理咨询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处,设置校园欺凌举报和咨询热线2369317,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欺凌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建立和健全相关处室和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向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五、预案启动

接到举报,发生较为严重校园欺凌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需要及时处置。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工作委员会、学校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较大事件 (Ⅲ级)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工作委员会、学校主要负责人。

(三)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指导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工作委员会、学校分管领导。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报工作委员会报告,然后由分管校长向校长报告。

(二)先期处理

发生校园欺凌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三)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校园欺凌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七、学生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一)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医院或立即拨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教育处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二)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公安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三)若出现学生伤亡,学校学生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学校校园欺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本预案除根据情况变动外,每两年应根据人员及工作岗位变动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