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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8 08:45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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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项目: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不含教辅材料)。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可兼得)。

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 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500元 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资助比例: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在校寄宿生的30%进行资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在校非寄宿生的8%进行资助。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核实身份信息、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接确认,由监护人申请后予以资助。

三、资助项目: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年每生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年每生200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生600元。

资助比例: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在校生总数的15%。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接确认,由学生家长申请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