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邹城市 > 邹城市护驾山小学 > 校园安全 > 应急预案

邹城市护驾山小学关于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8 10:43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SourceURL:file:///home/user/文档/2024公共企事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学校报送/护驾山小学 附件3:普通中小学学校信息公开.docx

为全面提高我校对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    

 员:许开标  杨发秋        

       杨丁磊  王冉冉  邵长锋

办公室设在德育处,杨丁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疫情报告

(一)疫情责任报告人:杨丁磊 学校设立疫情责任报告人;班主任、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校内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病控制中心。

(二)报告程序(见图)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图

四、疫情分级及响应

三级:学校内发生1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部门及邹城市疾控中心并对传染源进行就地隔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送相应医院治疗,学校在接到疾控中心确诊信息后,应立即将结果上报属地教育局。

二级:学校内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立即报邹城市疾控中心教育和体育局并对传染源进行就地隔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送相应医院治疗,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疫点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根据实际发病和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停课。

一级:学校内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县级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局。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五、预案启动

校长作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指挥启动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疾控中心,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在校外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

2.内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第一责任人要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如为烈性传染病或疫情爆发,根据疾控中心的建议,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5.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校的人员,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六、保护措施

学校内应做好必要的消毒急救药品、器械和防疫物资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