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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8 15:18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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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制度

一、办公期间要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制作教具,批改作业或学习教学理论,练习教学基本功。

二、办公室内、办公桌上经常保持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三、工作时间不高声说笑,不乱窜办公室,更不准议论他人,保持室内安静。

四、办公时间不随便离开办公室,不处理私事,不聊天,不打扑克,不下棋,不织毛衣,不打球,不在办公室会客,以免影响其他人办公。

五、不再楼道喧哗,不随便丢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办公室内注意节约用电,随手关灯,下班时自觉关窗锁门。

七、办公室内日常纪律由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处室领导负责抽查。

八、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认真履行外出登记手续。


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教师的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双周一下午为集体活动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请假,教务处做好考勤记录。

二、教务处应对全学期的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并认真执行。

三、集体学习时,必须严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学校每学期发给教师一本业务学习笔记,学校定期检查教师业务学习记录情况。教师平时还应抽出一定时间自学,尽快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月完成一篇(或多篇)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五、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业务技能、专业理论的定期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结构工资挂钩,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六、学校行政鼓励和支持教师的业务进修,帮助教师解决好进修中的困难,积极为教师提高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七、学校定期举办有关教育、教学、科研类的专家讲座。

八、教师业务学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讲课应生动活泼并密切联系教育教学实际。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并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汇总,计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上班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办公室地点或宿舍内打扑克、下象棋、上网聊天等。考勤员要不定时地进行考班,做好考班记录。

四、教职工因事、因病(工伤除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因公外出,也要履行手续,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单,校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考勤员方可离岗,否则按请假或旷工处理。

五、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六、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七、考勤实行签到和平时不定时考班。上午晨读前二十分钟,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前二十分钟为签到时间,都以预备铃为准。

八、考勤实行坐班制。考勤员必须在签到10分钟前到岗。

九、值班考勤时间:教 养 员:上午8:00—第二天上午8:00

十、上课、办公考勤均以预备铃为准,考勤员要不定时进行考班,严格履行职责。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需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

病假须持乡(镇)级医院“疾病诊断书”,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办理请假手续和安排好课或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急病或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二、请假在一天以内,前勤人员由教导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中层干部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都必须经校长批准。

三、请假期限超出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批准后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核准,以便确定人员代职、代课。

四、请长期病假者,按国发[81]52号文件执行。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出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满10年的工资照发。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10年以上工龄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五、教职工一年内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一学期不得超过七天),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一学期不得超过5天)。

六、符合法定婚定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可请假七天(男25周岁,女25周岁)。

七、产假:产前休息,分娩,产后共准假6个月。

八、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给予42天产假。须医院证明,主科医生签字。

九、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一周的丧假,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

十、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单位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办续假手续。

十一、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十二、自学与函授人员,参加面授考试时,须持通知书,经校长同意后,不作考勤和请假,但必须按时返校。

十三、离职(离职学习)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参加考勤,并不享受学校一切福利,只给工资。(不包括学校安排)。

十四、公差:外出开会、学习或其它业务,以书面通知规定的天数为准,前一天后半天的准备时间和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