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一中学 教师管理制度
微山一中教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
暂 行 规 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和校纪,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依据《劳动法》,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处理意见》(济人社发[2014]3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1.坚持按时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旷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出勤者,要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年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学习、教学研究等各项集体活动。
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着装要庄重,语言行为要文明,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室内外要整洁卫生。
5.认真执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有偿家教。
第四条 学校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部门、年级执行校规和校纪情况,对违纪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纪律处分乃至分流调离、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第三章 请假制度
第五条 请假手续
1.一线教师到所在年级负责人处请假,待签批手续完备后,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具体要求分交至相关部门留存备案;非一线工作人员到所在部门负责人处请假,待签批手续完备后,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具体要求分交至相关部门留存备案。
2.若情况紧急需短时请假,来不及办理上述手续,要先向所属年级/部门领导电话请假,安排好工作;事后1天内补上假条和审批手续。
3.上述手续不全者,按旷工处理。
4.请假者请假期间如需续假,仍需按上述手续办理(按当次请假累计天数来确定批准权限)。
第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3天以内,由所在部门、年级负责人直接签批;请假4至7天,由所在部门、年级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负责人签批;请假8到14天,由所在部门、年级负责人签字,分管负责人审签后,交前勤或后勤分管校长签批;请假2周至2个月,由所在部门、年级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前勤或后勤分管校长审签后,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报校长签批;请假2月以上者,由所在部门、年级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前勤或后勤分管校长审签后,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报校长签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2.部门、年级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需向行政办公室报备,1天以上需向办公室、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备;校级领导请假,需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备。
3.例会和学校、部门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因公务不能参加者,应持相关证明提前到组织部门负责人处备案;因私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提前到组织部门负责人处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考勤结果纳入个人所在部门、年级综合量化。
4.请病假7天以上者,须持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病休证明、费用清单;病假1个月以上者,应把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病历、病假证明、费用清单及个人书面申请交年级、部门分管负责人,由分管负责人转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特殊假期的规定
1.婚假: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2.产假: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请假时,应提交新生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提前请假者,婴儿出生后,补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3.丧假: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去世准假1周;爷爷、奶奶去世准假3天;其他情况酌情准假。
4.哺乳期(产假后六个月)的老师,每天的工作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必须参加学校、部门、年级组织的各种大型集会和活动。
5.教职工直系亲属患病,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酌情准假;必要时由部门、年级分管负责人转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以上假期天数的计算含正常的节假日在内。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八条 考勤方式
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分别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三个年级和行教后人员分别到对应签到机签到、签退。
第九条 考勤流程
1.考勤工作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其结果的统计、公示及量化使用由各年级(一线教师)及办公室(行、教、后)分别组织实施。在行教后兼职的一线教师,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考勤归属,特殊情况由行政办公室转报行政办公会研究。
2.行政办公室统一调度,考勤办或学校指定的专项督查组不定时进行督导抽查,或直接拷贝签到机数据。抽查结果送交各个年级存档计入量化。
3.各部门、年级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决定结果使用方式。
4.各部门、年级的考勤以部门、年级为主进行量化统计,部门、年级需安排专人负责(兼任);每月10日前按归口将本部门、年级教职工出勤情况(含出勤率)进行公示并报学校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进行督查并审核通过。
第五章 出入制度
第十条 进入校园
所有教职工从北门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进入校园需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有发热等症状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具体要求以疫情防控实时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离开校园
教职工从东门出校,临聘用工人员原则上从西门专用通道出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工作期间教职工离开校园,实行请假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凭公派单、出入证、请假条离校,无凭证者一律不予放行。如私自放行,一经查实,每次扣除门卫值班人员200元。
1.公派出入教师:实行“公派单”制度。因公出差需离开学校的,由相关部门和行政办公室出具“公派单”,凭“公派单”出入校园。
2.哺乳期教师:实行“出入证”制度。哺乳期为产假后六个月(包含节假日),在此期间,哺乳期教师凭“出入证”出入校园。
3.事假临时出入教师:实行“请假条”制度。如因事确需外出,要向主管部门、年级请假,凭请假条出入校园。
4.临时用工人员:实行集中时段离校制度。由各相应部门提供离校时段,在规定时段内离开校园。
5.请假出入的老师按照规定时间出入校园的,依据学校考勤制度,每次出入按照请假1天的1/8纳入个人量化和绩效考核;临时请假时段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未在规定时段返回的,按照缺勤情况计入个人量化和绩效考核。
第六章 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 请假的量化考核
请假,每月不超过2天的,不扣分;事假超过2天,超出天数每天扣2分,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等除外;病假超过3天,超出天数每天扣1分,凡因病住院者,住院期间不扣分。
第十三条 考勤的量化考核
1.缺勤(包括抽查时缺勤)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无课)一天扣10分。
2.重大会议和学校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公差,不扣分。
3.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10分。
4.监考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一场扣5分,缺席一场扣10分。阅卷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扣5分,缺席扣10分。
5.外出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开会、听课、阅卷等),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请假扣5分,缺席扣10分。(以上级组织活动的领导或学校安排的考勤人员反馈的信息为准。)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以上涉及扣除分数均为千分量化之原始分数。
第十四条 结果使用
1.量化赋分:出勤结果按照年级、部门实际,依据比例计入阶段性绩效评价和学期、学年量化。按照实际出勤率进行赋分,出勤率在30%以下的赋0分。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1210元,其中800元按照出勤情况核定,410元按照工作效能核定。
(1)除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等外,当月出勤率累计低于70%者,绩效工资定为标准额中800元的80%;出勤率累计低于50%者,绩效工资定为标准额中800元的60%;出勤率累计低于30%者,财政发放的绩效工资1210元不予发放。除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等外,一学期出勤率累计低于30%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取消评优树先资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请假除外;有特殊情况的,由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
(2)当月工作量不满标准工作量的70%者,财政发放的绩效工资定为标准额中410元的80%;当月工作量不满标准工作量的50%者,财政发放的绩效工资定为标准额中410元的60%;当月工作量不满标准工作量的30%者,本月财政发放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一学期工作量累计低于50%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3.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对出勤情况和工作量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出勤率较高且满工作量的教师进行奖励表彰。扣发的绩效工资90%用于一线教师的绩效奖励,10%用于行教后人员的绩效奖励。原则上受奖励人员出勤率不低于95%且满工作量。
第七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管理要求
各部门、年级领导负责本部门、年级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部门、年级领导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作风和劳动纪律教育,加强对所属人员出勤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坚持原则、不循私情,认真做好与考勤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其他要求
1.领导干部因公出差,需经校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对在考勤或请假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3.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以及公差、因病住院,工作由年级、部门协调安排;因私事请假1周以内的,先自行安排他人替代工作,自行无法安排他人上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年级或学校协调安排上课,不得空岗。因私事请假超过1周的,由年级部或学校协调安排上课。(替代上课所产生的的费用从请假人绩效工资里面扣除。)
4.周六、周日小休和晚自习因事请假的,自行安排调课,并报年级负责人批准。
5.教职工坐班期间,因事外出,需按照“出入管理规定”的要求持出门凭证。除正常上下班外,其他出入校园的教职工,均需登记或在门禁系统进行面部识别,对离开后长期不返回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车辆出入以车辆控制系统记录时长为准(人员按照保卫科车辆登记信息为准),车上驾乘人员必须下车进行登记或面部识别。
6.擅自空岗、弃岗,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按相应制度进行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考勤、请假结果纳入个人综合量化,作为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行政办公室转报校长办公会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十八条 微一中发【2020】7号文中《微山一中请假考勤制度》和微一中发【2022】32号文《微山一中教职工出入校园暂行管理规定》在本规定执行后即行废止。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下发之日起执行。
微山县第一中学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