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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9 15:48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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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开区马集卫生院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服务内容与形式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在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行补报。

(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4.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6.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二、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一)、成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 (见附表1)

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孟培培担任办公室主任。刘仲红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任务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辖区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内、外科主任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见附表2)

2、流调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见附表3)

3、消杀灭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见附表4)

4、卫生监督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部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见附表5)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防疫科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见附表6)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见附表7)

(三)、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三、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2、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3、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4、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5、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四、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3、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5、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6、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7、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8、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9、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五、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

 

马集卫生院

2023年7月18日

 

附表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付庆良(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孙强(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朱本尚(班公室主任)

郝欢迎(公共卫生服务科长)

李卫国(内科主任)

胡秋盈(外科主任)

刘冬玲(护士长)

张雨雨(后勤部主任)

 

附表2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护组

 

组  长:狄东哲(科室主任)

副组长:李卫国(内科主任)

胡秋盈(外科主任)

成  员:胡秋美

刘冬玲

范会会

沈阳阳

高娜

刘迪

 

附表3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调组

 

组  长:孙强(分管院长)

副组长:孙冉冉(防保科主任)

成  员:蔡艳芳

刘仲红

姚俊杰

 

附表4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杀灭组

 

组  长:孙强(分管院长)

副组长:张雨雨(后勤部主任)

成  员:狄东哲

赵  斌

胡秋盈

 

附表5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组

 

组  长:孙强(分管院长)

副组长:孙冉冉(防保科主任)

成  员:蔡艳芳

刘仲红

姚俊杰

 

附表6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信息组

 

组长:孙强(分管院长)

成员:孙冉冉

蔡艳芳

刘仲红

姚俊杰

 

附表7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邵德玉(分管院长)

副组长:张雨雨(后勤部主任)

成  员:高秀珍

沈荣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