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附属中学2023年度美育工作总结
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内容。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我校十分重视学校艺术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师教育人才。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印发的文件要求,开展艺术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绩。现将我校艺术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艺术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音乐、美术课每周上2节,美术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音乐、美术器材室各一个,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艺术课程,配备足够的艺术教师,其中音乐专职教师16个,其中研究生3个,本科生13个,美术专职教师19个,其中研究生7个,本科生12个,学历水平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专业、年龄结构合理,队伍稳定。在艺术教育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十分注重教学过程的优化,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手段多样化,应用得当,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能主动参与,成为学习的主体,获得生动的审美体验,全体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我校艺术教师爱岗敬业,为入师表,教书育人,有团队合作精神;教学态度认真,能较好地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任务。教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组织、辅导艺术活动的能力。艺术教师能够认真参加市里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二、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
我校一直加大对艺术教育经费的投入,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自筹资金,新添置了器材设备,为艺术教育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美术专用教室8间,音乐教室8间。
三、课外艺术活动
我校的艺术教育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有计划地开展健康向上、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艺术活动,能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和市文化艺术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我校开展的艺术活动是群众性的活动,学生全员参与,每人能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各学校成立艺术社团,积极开展活动,每周举行一次活动,社团有合唱团、腰鼓队、山水画、书法、剪纸、篆刻、蓝染、版画等,满足了学生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我校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每年五月份举办一次综合性的校园艺术节活动,活动上不仅有各类节目的展示,还有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作品的展示。
四、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我校每年充分开发和利用艺术活动软硬件资源,营造艺术化的校园环境。
1、积极营造艺术化校园环境。以“六园”学校创建为抓手,积极打造艺术校园,开展了教室布置、楼道文化墙创作、铁艺墙、校园文化长廓美化等一系列活动,制作了宣传橱窗、喷绘了素质教育成果版面,浓化了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2、努力构建了人文文化的艺术课堂教学。美术课堂教学中,以周围世界”为源泉,以“活动教学”为主线,以“情感体验”为目的。
五、重点项目推进
1、师徒结对,老教师传帮带,新教师得以快速成长发展。
2、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六、自评公示制度
为了公平公正的评价每一位教师,为了今后艺术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每个学期末将对音体美教师一个学期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进行公示,将最后的成绩纳入年底绩效奖励范围。
自我评价要求评价对象依据评价原则,对照评价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表现主动作出评价。它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师评价制度。教师自我评价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和进入角色,有助于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密切校方与教师的关系。第二,可提高教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可信性和有效性。有时候,仅仅根据学生、学生家长或他人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来判断一位教师的工作表现难免有失公正。课堂听课获得的信息又往往是局部的。在这种情况下,向评价对象提供“自我画像”的评价机会就显得十分必要。第三,对绝大多数教师来说,自我评价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有、激发内在动因的过程。通过自我评价,教师可以提醒自己的职责范围,促进教学技能的改进和知识的増长。第四,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可以要求评价对象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从工作的各个方面评价自己的工作表现,阐明存在的优点和缺点。第五,为了帮助评价对象有效地总结自己的工作表现、扩大评价对象的思路、明确评价的范围、保证教师评价的系统性,可以事先向评价对象提供参考提纲。
七、艺术素质测评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 学生术素质测评应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 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八、问题与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1、艺术专用教学场地缺乏,专门的专用音乐、舞蹈表演厅和美术教室及陈列室;2、教师素质偏低,受过专业教育的艺术教育教师比例偏低。
改进措施:1、加大公共芝术课教师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力度,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2、学校正在建设新校区,建成后的新校区将极大改善公共艺术课教学专用场地的数量和质量,将有面积和设施设备达标的艺术演插厅和陈列馆,同时,积极增加改善现有的艺术专用教室和场地的设备经费,专门划拨专用资金用于公共艺术学和开展艺术活动。